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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誤植愛滋器官:陰陽性搞顛倒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04]    我要評論

醫院態度:擔心巨額賠償

台大下達封口令

幾天來,台大醫院上下籠罩在前所未有的「低氣壓」中,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因院方下達封口令,面對媒體追問,參與移植的醫護人員都噤聲。

一名參與移植手術的台大醫師透露,院方檢討發現,跨醫院捐贈器官為疏漏關鍵之一,因為無法通過計算機查閱他院病歷及檢驗報告,只要一人稍有疏失,其他移植團隊根本無從糾正,因而鑄下大錯。

這名有十多年移植經驗的醫師指出,這名愛滋�▽鼎x捐贈者是在新竹南門醫院,台大醫院獲悉有人願意捐器官後,即派器官移植協調護理師前往接洽,並由專人把血液檢體送回台大檢驗。但病人並非台大病人,也沒有病歷,加上器官捐贈須與時間賽跑,往往靠電話聯繫,只要一方講reactive(陽性),另一方卻聽成non-reative(陰性),就會出錯。

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伯璋表示,基於各醫院對於器官勸募醫院負責檢驗的「信任關係」,分配到器官的醫院都會相信對方提供的檢驗報告,也沒時間再重新檢驗,才造成不可挽回的錯誤。

除了提出報告,院方管理人士透露,醫院也有「沙盤推演」,面對未來可能的民刑事或行政處罰,刑事部分依經驗,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比較擔心的是民事訴訟,要賠償受害病患巨額金錢,萬一醫護人員被感染也得賠償。

官方反應 台北地檢署開始偵辦

據最新報道,台北地檢署已開始就愛滋�▽鼎x移植一事展開偵辦。

台北地檢署證實,已經派有醫療背景的檢察官進行研究後,認定全案涉犯台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施行器官、組織等移植,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有關檢驗。此為公訴罪。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王文德表示,全案的關鍵是是否會致人感染,若致人感染就觸犯法律,失職醫護人員將面臨3至10年的有期徒刑。若無致人感染,則會有行政處罰。但由於病發前會有空窗期,所以現在應先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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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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