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黃某的發言警告說:「在最後陳述中可以闡述自己的想法或立場,但明知為何被起訴,卻還在法庭上再次重複上次的話,是破壞法庭的名譽和信任的行為。如果再有一次,將採取監禁等追加措施。」法官還責令黃某的律師對黃某加以勸誡。
隨後,法官問黃某:「宣判時還會做讚揚、鼓舞行為嗎?」黃某回答說:「還想做。」
檢方當天要求法院對黃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停止網絡社區運營資格兩年,宣判公審將於28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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