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日報》2011年09月07日09版刊載作者李泓冰題為「道德和法律 究竟誰撞了誰?」文章,指出現行法律雖無法超拔於社會習俗存在,但法律對於引導甚至重塑社會文明、道德規範,是能助一臂之力的。內容如下:
最近,這樣的事件發生多起:老人倒地無人扶,旁邊是一群保持安全距離圍觀的路人,有人想伸手攙扶,又有人出言阻止……
無數人在發問,我們的社會道德怎麼了?
對社會道德滑坡痛心疾首的人們,立即會將南京彭宇案、天津許雲鶴案等判例視為眾矢之的。的確,經過輿論不斷發酵,關於老人摔倒「扶不扶」,大眾的第一反應就是「彭宇案」帶來的恐懼感。法院判決的模稜兩可至今仍為人詬病。彭宇案判決書使用了「從常理分析」、「更符合實際的做法」、「與情理相悖」之類的措辭,來判斷彭宇之責;而許雲鶴案則在證據不足的情形下,用了「必然」、「定然」等主觀判斷,來做過錯推定。
當真相撲朔迷離的時候,局外人妄斷是非都是輕率和不負責任的行為。如果被告真的撞倒老人卻不肯承認,還要編造動聽的助人為樂借口,是極不誠信、不道德的行為;如果老人沒有被撞卻強誣被告,同樣極不誠信,更在媒體與網絡的放大效應下,對社會向善之心造成極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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