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環境保護,落實節能減排各項任務,當前要做好以下重點工作:(一)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凡依法應當進行環評的建設規劃和項目,都要嚴格履行環評程序。環評過程要公開透明,充分徵求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對環評文件未經審批即擅自開工、建設過程中擅自作出重大變動等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門、責任企業及有關人員的責任。(二)切實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對重點地區、行業和企業,採取綜合措施,進行集中治理。堅決禁止在重點防控區域新建、改建、擴建加重污染的項目。妥善處理重金屬污染歷史遺留問題和突發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三)嚴格化學品環境管理。對化學品項目佈局進行梳理評估,對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環境隱患排查,對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業進行集中綜合整治,落實環境監管責任和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化學品生產的環境准入門檻。(四)加強農村環境保護。落實「以獎促治」政策,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村莊和集鎮,重點治理農村土壤和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推動環保基礎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引導和幫助農民科學處理垃圾和污水,科學使用農藥、化肥和農膜,切實減少面源污染。嚴格農村工礦企業環境監管,堅決防止污染向農村轉移。(五)加快建設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完善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切實防範環境風險。(六)完善環境法律政策體系。針對近期各種環境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抓緊制定和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為環境保護提供更加完備、有效的法制保障。進一步完善環境政策,健全環境執法協調機制,提高監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