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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餅稅讓公眾心驚肉跳。資料圖 【文匯網訊】(作者 鄭先耀)上周,內地網絡上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月餅稅」。該詞源於北京某媒體近日的報道:白領小劉就職於北京CBD某台灣公司,中秋臨近,公司給每位員工發了一盒月餅,可沒想到還要扣稅。小劉給自己的月餅稅算了一筆賬。扣除保險和公積金後,他的月薪是4000元,北京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乘以15%的個稅比例,他每月需繳300元左右的個稅。價值300元的月餅被計入月薪計稅,也按照15%繳稅,小劉要為這盒月餅繳45元的「月餅稅」。
真是天上掉下個「月餅稅」,你讓「小白領們」情何以堪?針對此事,香港文匯網展開投票調查,從8月30日至9月7日共收到網友的投票共1683份,其中83.2%的網友(即1401位)認為月餅稅是「無稽之談,法律情理衝突,對傳統節日福利收稅牽強」,另16.8%的網友(即282位)則表示「理解,避免企業避稅,通過稅收規範國企各種『福利』」。
月餅徵稅有法可依 已徵收17年
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纷纷留言,有不理解的:「中國的節日很多,端午有粽子,十五有月餅,過年有餃子,如月餅徵稅了,是不是也應徵粽子稅,餃子稅呢?」也有質疑月餅稅是重複稅收的,對此有網友作出解答:「關於重複稅收的問題,我覺得可笑,這壓根又不是一碼事,你的工資是不是交了稅的,然後你再去買東西能不能要求人家免稅??一個是個人所得稅,一個是商品交易稅,兩個稅種都是必要的,問題只是徵稅比例的高低。」
其實,月餅計稅並非新鮮事,月餅稅已經徵收了整整17年。月餅計稅早在1994年就開始實行,依據當時的《個稅法》明確了單位所發的月餅、食用油等實物福利,應併入其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