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新社北京消息,中國第一本人權藍皮書《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NO.1(2011)》(以下簡稱藍皮書)8日在此間面世。藍皮書說,自1978年以來,中國在人權保障方面共制定了近160多個法律法規,已參加27項國際人權條約。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實現突破性進展。
藍皮書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權事業在理論、立法和實踐上實現了一系列突破性的進展。提出了「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等一系列重要觀點,不僅對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對世界人權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中國先後制定了一系列人權保障的法律,並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使人權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障。據統計,自1978年以來,中國在人權保障方面共制定了近160多個法律法規。
行政實踐方面最突出地體現在2009年制定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這是中國政府首次制定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中國政府專門設立了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為牽頭單位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
藍皮書表示,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中國在人權問題上進行了重大外交戰略調整,之後中國開始積極主動地參加國際人權活動,並已經與近20個國家開展了人權對話與交流。1991年11月,中國政府發表了首部《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第一次系統闡述了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立場和實踐。到2010年,中國先後共發表了9個關於中國人權狀況的白皮書。根據最新的統計,中國已參加27項國際人權條約。
藍皮書分析指出,中國與國際人權條約機制的合作,主要表現在積極參加國際人權公約,積極參與人權領域國際規則的制定,大力推薦中國專家參與人權條約機構的工作,切實履行條約義務,以及認真按照條約規定撰寫履約報告並接受相關審議等。
展望未來,藍皮書預測,中國將繼續穩步推進在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
同時,藍皮書認為,由於人權理念的差異、西方對中國的不瞭解和偏見、對民族問題性質的不同認識、國內分裂勢力和國外反華勢力的勾結等因素都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完全消除的,因此中國在國際人權領域和一些國家的分歧和鬥爭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內仍將持續。
藍皮書進一步指出,雖然中國在參與國際人權合作方面取得的進展有目共睹,但在國內仍存在人權教育方面的欠缺,國內公眾對這些國際人權公約的瞭解還很有限。今後應加強對國內公眾人權知識的普及和教育,使得國內公眾能夠更清楚地知曉中國所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另外,民間的人權交流雖然取得了很大進展,但仍需進一步加強。政府應該創造更多機會讓民間的力量參與國際人權交流。
藍皮書由中國人權研究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