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國際刑事法院是根據聯合國1998年7月17日外交全權代表會議通過的《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又稱《羅馬規約》)的規定,於2002年成立的。到2010年3月,已有111個國家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國;另有37國簽署該規約,但並未獲各自立法機構批准。
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中國、俄羅斯和美國均未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
據介紹,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一經發出,終身有效,永不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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