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六原則」。(資料圖片) 仲祖文:幹部提拔必須過紀律檢查關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嚴格按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是中央的一貫要求。為落實這一要求,在幹部任用考察中,認真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讓擬任人選過一過「紀律檢查關」非常重要和必要。
過紀律檢查關,是選拔任用幹部的基本程序之一。2002年中央頒布的《幹部任用條例》,把聽取考察對像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列為擬任人選考察的必經程序。2005年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於切實解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再次強調擬提拔幹部在提交黨委(黨組)討論前,必須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2010年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不按照規定徵求紀檢監察機關對擬任人選意見的,要追究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認真落實這些程序要求,才能把好廉政關,防止用人失察失誤,堅決把那些要求不嚴、品行不端、為政不廉的人擋在「門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