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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章行車被交警攔查,非但不停車還將執勤交警撞倒,當憤怒的市民將轎車圍住時,肇事男子自稱「我是嵩縣人大的」。這一幕,昨日上午就發生在洛陽市鬧市區。經查證,該男子所駕駛的紅旗牌轎車屬嵩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所有。
【現場】
肇事者自稱「是嵩縣人大的」
隨後,洛陽市交警支隊長春交巡防大隊大隊長柳海波趕到事發現場,再次要求該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面對一旁圍觀群眾的譴責,男子只拿出了行車證,上面車主一欄寫著「嵩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
有執勤交警證實,當交警進一步核實其身份時,該肇事男子不耐煩地宣稱「我是嵩縣人大的」,並抱著膀子在現場不停地踱步,並不理會圍觀群眾的議論。「人大的怎麼了,交警都被你撞傷了,還不先救人。」有目擊者說。
【回應】
「車三四年前已轉出去了」
昨日下午,肇事司機來到醫院,向受傷的馬笑楠道歉,表示將負責一切醫療費。「但肇事司機只說姓張,不說自己的名字。」馬笑楠說。
「肇事司機違章行駛非機動車道,拒絕交警正常執勤檢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長春交巡防大隊長春路中隊中隊長李翔說。
昨日下午6時20分許,記者聯繫上了嵩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陸鵬。陸鵬說,在三四年前,這輛牌號為豫C70568的紅旗轎車就轉給了嵩縣白雲山政府接待中心使用,「之所以一直未過戶,是因為過戶時的費用太高」。
陸鵬表示,將盡快查清肇事司機姓名,並盡快將該車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