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9月10日報道,「患者在醫院上吊,醫生路過不施救」的報道引來關於醫德的討論,昨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事件當事人並非醫生,而是護工,並且前兩次並未看到自縊患者。
兩次未發現身旁自縊者
媒體報道稱,8月底,患有精神疾病的蘇秀雲被送到醫院,但卻自縊身亡,而監控錄像發現,一位醫生兩次打卡,竟沒有施救。而蘇秀雲的病房距離打卡機只有兩米遠。
鄧海華昨日回應說,遼寧省衛生廳瞭解到的情況是,家屬指認的值班醫生其實是這家民營醫院———瀋陽阜康中西醫結合醫院———聘用來看護精神病患者的一位護工。
根據瀋陽市衛生局和醫院所處的區衛生局的官方調查結論,當晚這名男護工按照醫院的規定,每半小時必須巡視一次,而且要打卡記錄。
但這個護工在之前打卡時,確實沒有看到那位自縊的女病人,他在兩點多鐘打卡時看到了,並第一時間呼叫醫生、護士以及其他人員趕來進行搶救,而且撥打了120。但搶救無效,病人去世。
醫院院長受到處罰
但鄧海華說,鑒於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入院以後,監管責任完全由醫療機構來負責,所以這次糾紛中的責任應該由醫院承擔。
他通報稱,在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醫患雙方在事情的第二天就簽訂了一個醫療糾紛處理協議,醫院給予了經濟補償。
對於醫院,行政部門給出的是限期整改。瀋陽市衛生局、遼寧省衛生廳也將此案例向全市全省進行了通報,希望以此為鑒,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主管該醫院的衛生部門已對主管院長、當班醫生和護士以及那位護工進行了相應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