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香港回歸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特區政府駐京辦按照《基本法》於1999年3月4日成立。
據介紹,該駐京辦主要是作為中央和特區政府之間的溝通橋樑,在不同範疇如經濟合作、食品供應、官員互訪等方面,與有關中央部委溝通和作出安排。同時,還要到內地不同省市通過展覽、講座、媒體、網站等渠道宣傳香港,也為兩地不同企業搭建橋樑;為身在中國的外國人士和出訪香港的內地官員辦理往香港的簽證;及為在內地遇到困難的港人提供協助,據悉去年由駐京辦協助的個案有250宗,主要是在事故中協助港人。
曹萬泰笑稱,這是個「另類」的駐京辦——未設地方風味的餐廳、沒有賓館,接待能力較其他駐京辦弱,只有一座辦公樓,配一輛車,租一輛車。由於人手不多且工作繁忙,職員的手機要24小時開機,有些人更是在辦公室放置一個旅行箱,遇到緊急事故時可隨時出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