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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人人貸」存七大風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9-1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北京9月13日報道,中國銀監會日前向銀行業機構發佈「人人貸」風險提示,稱人人貸(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潛在風險,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有效措施,做好風險預警監測與防範。

 在銀行信貸持續偏緊背景下,人人貸中介公司近來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房產、汽車等抵押物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從目前這類公司的運作看,存在大量潛在風險。

 由銀監會辦公廳發佈的《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務必建立與人人貸中介公司之間的「防火牆」。嚴防人人貸中介公司幫助放款人從銀行獲取資金後用於民間借貸,防止民間借貸風險向銀行體系蔓延。

 同時,加強銀行從業人員管理,防止銀行從業人員涉足此類信貸服務,牟取不正當利益。

 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工商管理部門溝通,商請針對「貸款超市」「融資公司」等不實宣傳行為給以嚴肅查處。

 銀監會指出,人人貸中介服務存在影響宏觀調控效果、易演變為非法金融機構、業務風險難控等七大問題和風險:

 ——在國家對房地產及「兩高一剩」行業調控政策趨緊的背景下,民間資金可能通過人人貸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業。

 ——行業門檻低、且無強有力的外部監管,人人貸中介機構有可能突破資金不進賬戶的底線,演變為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非法金融機構,甚至變成非法集資。

 ——人人貸的網絡交易特徵,使其面臨巨大的信息科技風險。同時,這類中介公司無法像銀行一樣登錄徵信系統瞭解借款人資信情況,並進行有效的貸後監管。

 ——不實宣傳影響銀行體系整體聲譽。如一些銀行僅僅為人人貸公司提供開戶服務,便被後者當成合作夥伴來宣傳。

 ——國內目前相關立法尚不完備,對其監管職責界限不清,人人貸的性質也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界定。

 ——國外實踐表明,這一模式信用風險較高,貸款質量遠劣於普通銀行業金融機構。

 ——人人貸公司開展房地產二次抵押業務存在風險隱患。近年來,房地產價格一直呈上漲態勢,從而出現房地產價格高於抵押貸款價值的現象,一旦形勢逆轉,可能對貸方利益造成影響。同時,人人貸中介公司為促進交易、獲得中介費用,可能有意高估房地產價格,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

      責任編輯: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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