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者看來,這種「有禮」的社會環境,恰恰就是以公職人員的「無禮」作為前提。公職人員是公權力的具體操作者。對公職人員的嚴格規管,實際上就是對私人領域的嚴格保護。因為只有防止公權力不當延伸到私人的生活空間中,防止其傲慢、不公、強制等等騷擾私人領域,私人領域才能維護其平和性格。內地不少私人領域中的紛爭,其背後都隱約閃現著公權力的影子,將權力的戾氣注入了私人交往中,進而使權力話語取代了民間本應溫潤的氣氛。
那麼,公職人員為什麼不能同等享受常人的禮尚往來之樂呢?道理很簡單,政府僱傭了公職人員來對公民履行職責,因此即便公職人員認真工作,為公民帶來便利實惠,其功勞也不應歸屬於個人,而應歸屬於政府。
公職人員就不應該講任何人情了嗎?當然不是,公職人員的人情應該以制度化的方式體現出來。例如通過恰當制定的制度,事先規定公職人員應得的酬勞和福利,或者規定可收禮的額度,並且嚴格履行,而不是任意發揮。公職人員還可能享受到非物質化的人情。例如公職教師和法官,他們只要做到認真履行職責,一般都會獲得很高的社會評價,是榮譽感很強的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