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外交部網站消息,2011年9月15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記者會,就歐債危機、南海問題、利比亞等答記者問。
姜瑜首先發佈消息:
9月15日至17日,第9屆東亞論壇將在四川成都舉行。來自東盟十國和中日韓的官產學代表和東盟秘書處官員近100位代表將與會。全國政協副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將出席開幕式並致辭,外交部部長助理劉振民將率中國代表團與會。
此次東亞論壇的主題是「推進區域一體化建設:東亞增長內生動力」。中方期待和與會各方就東亞區域合作的重大和現實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和深入探討,就東亞合作未來發展提出新思路。會議形成的政策建議將提交今年11月在印尼巴厘島召開的10+3領導人會議。
問:中國通過購買債券、擴大投資等支持歐洲國家克服債務危機,是否期待歐方給予中方相應回報,比如解除軍售禁令或者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答:關於歐債和中國是否買歐洲某些國家債券的問題,外交部不是主管部門,請大家向相關經濟金融主管部門詢問。
近日中國領導人在不同場合就相關問題表達了一些看法。我們認為,解決歐債危機,需要歐盟特別是歐元區國家就有關的救助措施達成共識,協調行動。我們支持歐洲一些國家採取的穩定市場、平衡財政、推進結構改革等經濟金融調整措施。我們願加強與歐洲各國在宏觀經濟政策制定、國際金融體系改革、全球經濟治理等方面的溝通協調。中國開展對外經貿合作一直秉持平等互利原則。
對於你提到的解除軍售禁令和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我們認為,中歐作為全面戰略夥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非常重要。我們認為這兩個問題實質上是對中國的政治歧視。我們希望能夠盡快解決,為中歐關係甩掉包袱,推動中歐關係更好、更快發展。我們希望歐洲國家領導人盡早作出正確判斷。
問:據報道,印度政府拒絕了中方關於印度公司在南海與越南合作開採石油問題的交涉,請證實。另外,中方在南海的主張是否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答:我沒有聽說你提到的情況。我願重申,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在南海的主張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我們一貫致力於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基礎上,與當事國通過談判和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議,為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安全秩序作出了積極貢獻。
我們希望有關國家尊重中國的主張、立場和權益,不單方面採取任何使問題複雜化、擴大化的行動。域外國家應尊重和支持域內國家通過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努力。
我們一貫反對任何其它國家在中國管轄的海域進行油氣勘探開發活動,希望有關外國公司不要捲入南海爭議。
我想強調,妥處爭議,縮小分歧,增進互信,擴大合作,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符合本地區各國的共同利益,也應是本地區各國共同努力的方向。
中國在南海的主權、權利和相關主張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並且一直由中國政府所堅持。我們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是建立在發現、先占和長期、持續、有效管理的基礎之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未賦予任何國家把本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擴展到其它國家領土上的權利,也並未限制或否定一國在歷史上形成並持續主張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