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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越南等國的實際控制。對於美國、日本、印度等國公司來說,之所以和越南、菲律賓等國合作開發南海海域油氣,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些區域都掌握在它們手中。
雖然我國政府在1951年就宣佈,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合法主權,但南海諸國採取各國手段強行佔有南海海域上的島嶼,造成既成事實。目前南沙島礁,越南佔據了29個,菲律賓佔了9個,馬來西亞佔了9個,文萊和印度尼西亞各佔了1個。在油氣開採上,這些國家共有1000多口油氣井,而中國還沒有一個油井。
在這樣的狀況下,外國公司根據誰佔有、誰控制的現實,選擇和這些南海諸國合作開發油氣,即使是非法也敢鋌而走險。
其次,巨大的經濟利益影響。隨著能源的進一步開採,世界上的油氣資源越發緊俏。尤其是日本、印度、美國等石油進口大國,在風險不大的南海海域採取油氣,可以獲取巨大的利益。
日本和越南、菲律賓等國經常一唱一和,在南海問題上,日本不斷伸出手來攪渾時局。除了航道自由和制約中國的目的外,日本更是為了油氣資源。早在1978年7月,日本就與越南達成協議就南海海底石油開發進行合作。經過三十多年的投資佈局,南海油氣早就成為了日本手中的肥肉。
出於借助外國公司的需要,南海諸國和這些公司的合作條件極其優越,並出台了眾多的優惠政策和規定。越南政府甚至規定,外國投資商還不用繳納所得稅、海關稅或與石油勘探活動有關的進口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