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1——稅負痛苦指數的構成
《福布斯》稅負痛苦指數的計算方法是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僱主社會保險、僱員社會保險和增值稅(或銷售稅)的最高法定稅率進行加總,得出的總分為稅收痛苦指數。
有觀點認為,該統計方法在反映稅負高低問題上有幾個重大缺陷:一,指數選取的名義稅率不等於實際稅率,實際稅率往往比名義稅率低。二,最高的邊際稅率只適用很小比例的納稅人,不能反映一國居民的總體稅負狀況。三,簡單相加的假設前提是對每個稅種賦予同等的權重,而這一假設與實際情況相差很大。
《福布斯》認為,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非常複雜,在這種複雜情況下,進行國際比較,總要找一些國際上具備的共性進行比較,並且必須保持一致性原則,存在不足的地方,但不能說它不科學。
焦點2——稅收負擔統計口徑
有專家指出,國際上統計宏觀稅負有兩種口徑,一個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中國與之相近的指標是「稅收收入+社會保險繳費收入」占GDP比重。另一個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類:稅收、強制性社會保障繳款、贈與、其他收入,中國與此相近的指標是大口徑宏觀稅負。兩種計算口徑下,我國稅收負擔都低於美、日、德、法等發達國家。
《福布斯》指出,「稅負痛苦指數」包含了納稅人對納稅負擔的實際感受。
如果政府能夠提供優質的、讓納稅人滿意的公共服務,這當然讓國民歡迎。但實際上,中國實際稅率雖然低於名義稅率,但納稅人能夠感受到的公共服務是欠缺的,質量還有待提高。
焦點3——稅負高低與痛苦程度關係
有專家指出,不應糾纏於稅負高低,更應關注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宏觀稅負關鍵不在於收多少,而在於預算制度的完善和財政支出結構的改善。「當一國財政的民生支出規模較小時,老百姓往往覺得沒有在政府的用稅過程中直接受益,會感到稅負較重。這在客觀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同時,不斷完善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稅收的使用效率,使稅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福布斯》認為,一般稅率越高,納稅人越痛苦,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沒必要爭論。但「財政支出結構需要更加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一點,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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