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檢方指控:沙志剛於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曉陽(另案處理)的請托,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過程中,為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遙感數據及調查底圖採購項目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程曉陽按照沙志剛的要求,違反規定以高出市場價人民幣200萬元的價格,將河北省的調查地圖製作項目分包給沙志剛指定的淘源公司。在賈汛的幫助下,沙志剛將該款非法佔有。
法院最終認定沙志剛受賄800餘萬元,鑒於沙志剛具有立功和重大立功情節,認罪態度較好,部分贓款已追繳,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