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患有糖尿病、高血壓、主動脈瓣狹窄、心臟病、慢性腎衰竭及貧血的病人,於7月8日晚上因氣促及雙腳水腫到急症室求診,翌日凌晨轉送內科病房留醫。
負責收症的駐院醫生評估後,於病人病歷紀錄寫上「恢復用慣常藥物,停用素果錠,靜脈注輸來適洩」,並把其慣常藥物抄寫在病人藥單上,然後吩咐當值實習醫生跟進。
委員會發現,該實習醫生閱讀病歷紀錄後,誤以為駐院醫生指示她於已填寫的藥單上,再額外填上病人的慣常藥物。她把一張放在醫生工作站的病人電子病歷紀錄列印本上所列的藥物,抄寫在藥單上,惟該列印本屬另一名較早前入院的病人。
病人於當天早上約7時30分派藥時段,已服用有關藥物。早上約10時30分當值醫生巡房時,發現有關抄寫錯誤,即時通知病房護士停止再派發有關藥物予病人,並密切監察病人情況。早上約11時,病人血壓下降,醫生為其輸注血管加壓劑,並轉送病人到加護病房接受嚴密觀察及治療。病人血壓很快回升至入院時水平,但其情況持續危殆,兩天后不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