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政府網報道,2010年6月至11月,審計署和地方審計機關先後組成2360個審計組,派出6737人次,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開展了第四批跟蹤審計,共審計和審計調查了總投資為2808億元的8069個項目。其中,審計署對總投資為1130億元的1404個重點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把握總體、分頭公告」的原則,現將審計署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進展總體較好
審計結果表明,四川、甘肅、陝西3個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下同)按照國務院提出的災後恢復重建目標要求,積極採取措施,全力推進災後恢復重建,不斷加強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階段性成果。
(一)災後恢復重建總體進展順利。截至2010年10月底,災區農村居民住房重建已基本完成,大部分災區城鎮居民住房、學校、醫院等優先建設的民生工程完成情況較好,城鎮主體功能基本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學習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經濟發展明顯加快。
(二)項目建設管理較好。災區各級政府和對口援建省市不斷完善工程建設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審計的116個重點項目基本都實行了項目法人責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大多數項目履行了必要的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實行了招投標,項目建設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工程建設質量總體較好。
(三)資金管理比較規範,使用效果較好,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各項目建設單位不斷加強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督檢查,規範審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積極辦理工程資金結算和竣工驗收。已完工程順利移交了資產和檔案資料並投入使用,有效地發揮了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經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