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6個施工單位存在不按規範操作、不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違規轉包工程等問題。如甘肅省文縣尚德鎮任家壩村經村民大會討論,62戶重建戶中有51戶選擇統一建設住房。經該村重建領導小組同意,上述51戶統建住房未經公開招標,直接委託給無施工資質的桑繁榮個體施工隊施工。施工中,沒有規範的設計施工圖,沒有聘請工程監理,鋼筋、水泥等主要建築材料未經報批驗收就投入工程使用,施工隊未按規範施工,擅自按照村民要求增加房內高度,增加牆體負重,致使已建成的44戶房屋出現牆體裂縫、地基下陷等質量問題。甘肅省建築科學研究院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檢測後認為該工程房屋安全性為C級,不符合抗震要求,需加固維修後方可入住。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單位及時進行了整改。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對相關施工單位進行了處理,對有關施工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了處罰,並對存在的工程質量缺陷已經採取或正在採取修復、拆除返工等補救措施;有關建設單位責成施工單位終止了違規轉包合同,並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對任家壩村44戶統建房存在的質量問題,審計署發現後立即向尚德鎮政府指出了該問題,並於2011年1月11日向文縣政府發出審計情況通報。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專門派出由紀檢、發展改革委、民政、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趕赴文縣核實問題,處理有關責任人。文縣人民政府決定自行籌措資金對44戶有質量問題的房屋進行拆除重建。除1戶自願維修加固外,其餘43戶房屋已全部拆除,目前正在重建過程中。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了撤銷黨內職務、黨內警告、行政開除、行政記大過等黨紀政紀處分。部分人員因涉嫌經濟問題,已經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桑繁榮已由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三)11個監理單位存在對有關項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備監理人員,未按規定到場執行監理任務,監理日誌記錄不詳實,監理資料不完整,關鍵工序沒有進行旁站監理,監理審核把關不嚴多計工程價款等問題。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單位及時進行了整改。有關建設單位已指派專人加強工程監理,有關監理單位已經或正在補齊缺失的監理資料,規範材料進場報驗和抽驗程序以及旁站監理工作;對多計工程價款問題,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已按要求進行了清理,重新計算。
正在整改的事項,審計署將在下一階段審計中繼續跟蹤,並適時公告最終結果。
3個受災省和北京等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的跟蹤審計結果,將由各省市審計機關分別向社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