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指出,當前要著力完善行政法規制度體系,全面提高政府立法質量,維護法制統一。要堅持民主立法,改進政府立法方式,健全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拓寬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渠道,體現人民群眾意見的合理訴求和合法利益,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的干擾,確保出台的法律制度「有用、管用、好用」。
高層還要求,要強化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後的評估工作,定期清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加大對制定、發佈規範性文件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將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序。
在過去國務院層面數次大規模清理的基礎上,去年年底,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要求各地對與上位法相牴觸、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間不協調的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要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並提出建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對規章一般每隔5年、規範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並把清理結果向社會公佈。
應此次專題研討班舉辦方之邀,湖南省省長助理袁建堯在介紹湖南省依法行政工作情況時列了一組數據,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目前地方政府規定性文件清理任務之重。2008年以來,湖南兩次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11萬件,其中廢止和宣佈失效的達4.6萬件,2009年實行統一登記、編號、公佈制度後,規範性文件同比下降了20%。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過去30多年中,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歷經多次,權威人士認為,成就很大,但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體制性障礙尚未徹底消除。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有待繼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據權威概括,目前政企、政資、政事、政社關係仍未完全理順,政府越位、缺位和錯位問題依然存在,仍然管了一些「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一些部門職能權限界定不清,條塊分割,職責交叉,權責失衡;一些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定性不准,一些事業單位履行行政職能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在GDP崇拜的歷史慣性下,多年來,一些地方政府或其部門深度參與到市場經濟運行中,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引擎;有的地方為了招商引資使出種種手段,屢屢引起爭議。
去年全國政協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副主席張聖坤指出,政府擁有過多的資源、要素配置權力,同時,提供公共服務的制度建設又尚不完善,職能「錯位」、「越位」和「不到位」的現象混雜存在,並形成了思維定式,導致對企業的過度干預和對發展的制約,某些方面已形成累積性矛盾,造成了經濟結構的種種不協調。
轉變政府職能已成為經濟體制改革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關鍵結合點。十七大報告和十七屆二中全會《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都明確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
在日前的高層部署中,繼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首要一點也是科學界定政府職能並轉變之。得到重點強調的依然是一個老大難問題,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規範市場執法,創造和維護有序競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科學界定職能之後,即是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在過去多年機構改革的基礎上,大部門體制改革將繼續推進,並健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權力過分集中、缺乏有效監督及執行不力的痼疾,則需完善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來破解。進一步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也在高層新部署之中。
此外,高層還要求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優化政府工作流程,建設好互聯網信息服務平台,規範和發展各級行政服務中心,以政府管理方式的創新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嚴格依法行政
在高層新部署中,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內容,嚴格依法行政分為四個重點環節,即決策、履責、執法和化解社會矛盾。
法學界有一句名言,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讓正義「看得見」,是指以程序正義保證實質正義。
具體到我國行政程序領域的現實是:統一的行政程序法尚待制定;有的已有程序規定不夠嚴謹,未能完全體現公平公正;重實體、輕程序,有程序、不遵守,隨意決策的問題依然存在;有的程序流於形式,聽證會「走過場」,「可行性論證」成「可批性論證」現象並不鮮見。
針對一些行政決策程序上的弊端,高層強調,要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的法定程序,嚴格執行;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完善公示制度、聽證制度、徵求意見制度和專家咨詢制度,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對重大項目和決策進行研判論證,提出風險等級和防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