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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剖面圖
轉移地窖土方:
摩托車運蛇皮袋袋中掉渣土
據報道,李浩用於作案的地窖位於該儲藏室地下4米深處。其挖地窖、運土石方,行動均在深夜進行,鄰居毫無察覺。但記者昨日調查發現,李浩兩年作案時間內其實也曾露出破綻。
老胡說,每個地下室都被分割成14個房間,小則四五平方米,大則十五六平方米,李浩所租用的是5號房間,屬於最大間。小區的老楊也租了一間。有一次,老楊到地下室拉電線時準備去李浩的房間看看,結果被訓斥一通:「有什麼好看的?」
其實,在囚禁6名女子期間,李浩也不是一點馬腳都沒有露出。住在該小區的張文(化名)告訴記者,大約去年7月,他連續多日早晨出去跑步時都發現李浩的摩托車上用蛇皮袋裝著東西,蛇皮袋裡面顏色很深,還掉出了一些泥土。
當時他還隨口問了一句:「為何有泥土往外倒?」當時李浩回答說:「家中在裝修,有些廢料要處理。」「小區有垃圾桶,他完全可以把泥土倒在垃圾桶裡?要是我當時多留個心眼就好了。」
另外一位居民王發(化名)也表示,14間地下室,租戶不止一個,如果被囚女子大聲呼救,外面經過的居民還是能聽到的。蹊蹺的是,兩年來居民們並未聽到女子呼救。並且,早前警方前往地下室現場調查時,李浩就在現場。「他當時開著一輛黑色摩托車,胸前用一個吊袋裝著自己只有幾個月大的女兒。看到有警察到小區,他的摩托車掉頭就開走了。我也是後來看了報紙才知道兇犯就是他。」
四警務人員停職
郭叢斌指出,「9.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浩從2009年10月份開始採取非常殘忍的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婦女賣淫,並致兩人死亡。此案的發生,反映出當前洛陽市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特別是治安管理工作在一些區域還十分薄弱,反映出一些治安、社區民警工作責任心缺失。這起案件的發生,對全市人民群眾期盼平安和諧的願望造成了很大傷害。「我作為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因此,我今天真誠地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
經洛陽市公安局黨委研究,對西工分局副局長兼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翟繼軍、車站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教導員崔偉、車站分局副局長兼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翟敬普、車站分局副局長兼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李攔洪予以停止執行職務。
開展「百日會戰」
加強與媒體溝通
郭叢斌還表示,針對這起案件,全市公安機關必須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在社會各界、各級新聞媒體和人民群眾的關心幫助下,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尤其要查找主觀方面的原因,查找工作不足、缺乏責任心方面的原因。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正在開展的「打四黑除四害」和「清網」行動,採取綜合措施和針對性措施,抓緊整改、完善、提升。
一是開展「百日會戰」整治行動。二是加大社區治安管理力度。三是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工作。深入推進實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專項行動,積極推動、出台洛陽市流動人口管理的有關法規,進一步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四是嚴格落實責任,強化隊伍管理。
郭叢斌表示,公安機關是一個相對特殊的行業,在新聞信息發佈方面上級有著一些規定和要求。今後,該局將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與新聞媒體的溝通。特別是在辦理案件、對外信息發佈上,要建立既符合公安工作特點更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的科學的信息發佈機制,對新聞信息發佈的種類、時間、範圍、程度進行明確的規定,建立公安機關和新聞媒體良好的互動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