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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陽光驅散幹部年輕化的猜疑
幹部年輕化作為中央用人的一項重要原則,近年來在各地得到大力推行,應當說,這對於培育後備幹部,優化幹部隊伍結構,都有積極作用。但時常出現的「最年輕市長」、「最年輕鎮長」,也讓社會各界對幹部年輕化產生了質疑。
針對年輕一代官員容易遭到公眾的「習慣性質疑」,有評論指出,這是中國官場「潛規則」使然,實質是公眾對社會公平正義,法制有效作為,政務信息公開透明的質樸渴求。網友則評論稱,年輕點不要怕,能力本事是關鍵。公眾的質疑對新任官員是好事,有助於公開官員任用的細節,把官員的選拔置於陽光下,也可以教會他們如何面對信任危機,以及如何化解危機。
選拔幹部關鍵看思想作風、業務素質等是否符合工作要求,苟得其人,雖年輕必舉;苟非其人,雖年尊不授。這有助於打破論資排輩的痼疾,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氛圍,有利於人才的良性流動和健康成長。然而,如果缺少嚴格的選拔程序和考核制度,幹部年輕化就可能成為某些地方和部門任人唯親、謀一己之私的工具,因此,不拘一格降人才需要程序正義保駕護航。
「制度選人」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平息爭議;「人選人」就不免引發公眾的猜測和質疑。幹部年輕化既有打破論資排輩、促進人才成長的優勢,又有拔苗助長甚至「以人選人」的危險,要揚長避短,關鍵在於堅持程序正義,著力提高年輕幹部選拔的程序化、制度化、公開化水平。
同時也應看到,公眾的理性參與和建設性監督,是促進年輕幹部選拔程序化、制度化、公開化的重要助推力。或許,公眾應以更具理性、包容和開放的心態對待幹部年輕化,質疑之聲不應停留於對「潛規則」的捕風捉影,更應追問工作實績是否嚴格考核、選拔程序是否嚴格執行、用人標準是否嚴格遵循。倘能如此,公眾的質疑就能夠轉化為推動程序正義的良性動力。
「人選人」不免引發公眾的猜測和質疑;「制度選人」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平息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