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這意味著,經過一年多的局部試點之後,我國資源稅改革正在為向全國推開做好各項準備。
試點效果
從價計征,前5月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同比增長596.04%
資源稅實質上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徵收的一種稅收。目前,中國資源稅的徵稅範圍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氣、金屬類礦產、非金屬類礦產以及鹽等,計征方式主要是從量計征。
專家表示,從量計征的資源稅收模式缺乏彈性,不能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也不能體現資源稅本身的價值。相比較而言,從價定率徵收資源稅將更能發揮出稅收的級差調節作用、抑制資源浪費。
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率先啟動,2010年12月1日,試點擴大到內蒙古、甘肅、四川、青海、貴州、寧夏等12個西部省區。改革的內容,主要是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過去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即將原來的每噸原油資源稅30元、天然氣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調整為按產品銷售額的5%計征,同時對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氣和三次采油暫按綜合減征率的辦法落實資源稅減稅政策。
記者從新疆地方稅務局瞭解到,2010年上半年,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只有3.71億元;而實施改革後的下半年,油氣資源稅收入猛增到21.64億元。今年1至5月,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達到21.09億元,同比增長596.04%。
專家測算,如果國際油價像今年上半年那樣穩定在每桶80美元至90美元的區間內,那麼資源稅改革向全國推開,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油氣資源稅收入將從現在的每年約60億元左右提高到30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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