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報道,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復建居者有其屋的新政策。新計劃的對象是每月收入低於30,000元,主要是屬首次置業人士的家庭。計劃提供實用面積約400-500平方呎的單位,以可負擔的樓價出售;預期首批單位可望於2014或2015年預售。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今天(10月12日)發表的《2011-12年施政報告》中建議撥地推行有關計劃。根據已經物色到的土地,由2016-17年起的4年,可望合共提供逾17,000個單位,每年約2,500-6,500個單位,首年度可先提供2,500個單位。
若將來土地供應增加,當局會以每年平均可以提供5,000個單位為規劃目標。為保持靈活性,每年實際上新建和推出的單位數目,要視乎當時市場的需求情況而定。
樓價料不逾二百萬
他指出,新居屋計劃的目的是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因為供求問題,以及內外的宏觀經濟因素,包括利率環境及其他地區的量化寬鬆措施,令本地樓市出現失衡時,提供緩衝。
他已要求房屋委員會負責提供新居屋計劃下的單位,預期首批單位可於2014或2015年預售。為達到這個目標,房屋署已開始在沙田、荃灣及元朗的選址,進行初步規劃及勘探,並會短期內在其他選址開展上述工作。
新居屋計劃的售價與合資格家庭的供樓能力掛鉤。例如,當局會把實用面積400-500平方呎單位的售價,訂在一個月入20,000-30,000元的家庭可負擔的水平,初步估算為150-200萬元。
新計劃設轉售限制
新居屋計劃下的單位設有轉售限制,構思是業主在購入單位後的5年內出售該單位,只能售予綠表人士或房委會;業主在購入單位5年後出售單位,在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便可自由出售,以方便業主在私人市場轉換單位,以及在物業市場向上流動。
有鑑於居屋市場轉售並不活躍,曾蔭權要求房委會認真檢討幫助受惠業主向上流動的措施,在計算補價方面,把單位購入時的資助額視為對業主的貸款,不會跟隨物業市場往後升值而調整,業主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前須償還有關貸款。但在構思細節時,要顧及對現有居屋業主的公平性,以及有關安排始終涉及公帑的資助,也要考慮整體社會的接受程度。
新居屋計劃的執行細節,由房委會進一步釐訂,包括綠表人士及非綠表人士的配額比例、非綠表人士的入息及資產上限的準則,單位以可負擔售價為本的基準,以及單位日後的補價安排等。
曾蔭權說,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未能提供合理價格和數量的中小型單位時,政府會透過房委會每年平均最多5,000個新居屋單位,協助符合資格的家庭「上車」。
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再次能夠提供合理價格以及數量的中小型單位時,當局會調節該年興建以及推出這類資助單位的數目,甚至停止興建以及出售有關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