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推出的新居屋計劃下,業主在購入單位後的5年內出售單位,只能售予公屋租戶、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受助人等所謂「綠表人士」或房委會;購入5年後可自由出售,但要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鑒於居屋市場轉售並不活躍,在計算補價方面,房委會會將單位購入時的資助額視為對業主的貸款,不會隨物業市場的升值而調整,業主在公開市場出售房屋前須償還有關貸款。執行細節將由房委會制定,在細節設計上,要顧及對現有居屋業主的公平性,以及涉及公帑的資助,也要考慮社會的接受程度。
曾蔭權說,當私人住宅物業市場再次能夠提供合理價格及數量的中小型單位時,政府會調節興建以及資助單位的數目,甚至停止興建以及出售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