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12日,部分媒體報道了《中石化長嶺分公司漏稅1182萬違規發津貼5008萬》。文章指出,財政部11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二十一號)》,其中,中石化集團旗下的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違規發放津貼高達5008萬。公告顯示,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存在收入不實5206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412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少繳各項稅款1182萬元。
對此,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管理公司向新華網發來「就財政部發佈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報告所涉問題的有關說明」,說明稱,財政部駐湖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2009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收入不實5206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412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少繳各項稅款1182萬元。目前長嶺資產分公司已按要求進行了整改,調整了會計賬務,積極主動配合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處理工作。
以下為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管理公司說明內容:
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管理公司就財政部發佈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報告所涉問題的有關說明
10月11日,財政部向社會公開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報告(第二十一號)》。公告中涉及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有關內容如下:
「財政部駐湖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2009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
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收入不實5206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412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少繳各項稅款1182萬元。其中:該公司在編製20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時,未將實質控制的岳陽興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納入合併範圍;2009年度少計土地租賃收入2581萬元; 2009年度發放的職工工資津貼中有1416萬元未扣繳個人所得稅,有3592萬元未按稅法規定的超額累進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010年6月,財政部駐湖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長嶺資產分公司2009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並發現問題,於2010年10月27日下達了處理決定,對長嶺資產分公司予以行政處罰。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視,立即要求長嶺資產分公司接收處罰並進行整改,積極配合主管稅務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求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所屬企業以此為鑒、舉一反三,認真開展會計信息質量自查工作。
目前長嶺資產分公司已按要求進行了整改,調整了會計賬務,積極主動配合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處理工作。
此次財政部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報告(第二十一號)》後,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了認真學習,再次要求所屬企業嚴格按照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的規定,進一步規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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