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記者獲悉,針對723溫州動車事故的調查,目前有關技術方面的調查已經全部結束,事故的責任認定範圍也已有了輪廓,但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還需要時間。
也因此,知情人士稱,「不要期待調查報告公佈的時間」,因為「責任範圍、責任認定是個複雜的過程,加上高鐵是個新事物,首次事故的責任認定要更加客觀公正,時間長是無法避免的。」
技術調查已結束
7月23日晚,北京開往福州的D301次列車,行駛在溫州境內時,與杭州開往福州的D3115次列車發生追尾,D301次列車4節車廂從高架橋上掉落,共6節車廂脫軌……該次事故造成200多人傷亡。
關於事故原因,鐵道部最初給出的答案是D3115遭雷擊後失去動力停車,造成D301追尾。不過,事故發生後第5天,7月28日,動車追尾事故國務院調查組首次召開全體會議,即時上任的上海鐵路局局長安路生稱,由於溫州南站信號燈設備存在缺陷,應該顯示紅燈的時候顯示綠燈,沒有給後車提供應有的信號,相關調度人員也沒有發出預警,引發追尾事故。
在這次會議中,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表示,書面調查報告將在9月15日之前形成。
9月21日,國務院調查組才對外通報了「723」動車事故調查進展情況,稱初步認定這次事故既有設備缺陷和故障的原因,又有設備故障後處置不力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不過,對於報告出台時間,未有說法。
知情人士稱,雖然事故的責任認定範圍已有輪廓,但責任的劃分和認定,「是個複雜的過程,牽涉到日常管理、運行等等細節,需要的時間或許會長點」。
另據有關人士透露,目前,事故調查主要的工作集中在了責任追究、如何定責、如何處罰等細節上。
報告公佈時間點
此前,安監總局總工程師黃毅接受採訪時稱,這兩個月時間基本上都花在技術檢測上了,但後來發現安全管理也問題眾多。調查組也深入開展了現場勘查、模擬試驗、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等一系列工作。召開分析會、論證會、研討會等各種會議200餘次,調閱相關資料近1300件,調查詢問和談話近300人次,形成各種專項調查報告及相關文字材料近200萬字。
有關人士透露,在責任認定時,鐵道部方面也曾給出意見,「認為自己的調度和運輸方面,不存在較大問題。事故原因,主要是設備存在缺陷。」
據悉,在事故調查中,調查組曾與鐵道部溝通不下百次,關於責任範圍、責任認定,存在分歧。「上海路局的有關人士、溫州南站的相關人士會受到責任追究。」知情人士稱,但如何承擔責任,即相關責任人會面對什麼樣的處罰,目前在研究中,事故調查組也還在封閉中。
依據事故報告條例規定,即國務院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32條:特別重大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