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除了韓國的銀行和證券公司外,就連保險公司也參與了操縱保險費率價格。
保險公司不如實告知相關事宜,這類不滿事例日益增多,而且,保險公司還封鎖了消費者的上訪及申訴。
領取高額年薪的監事或監事委員雖出身於金融監督院、國稅廳、監事院等權力機關,但對於不正之風不聞不問,反而被指助紂為虐。
金融監督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證券業界等18日稱,保險公司間結盟操縱價格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公平委最近對12家人壽保險公司處以3600億韓元的罰款,它們涉嫌在人壽保險市場上秘密簽約,操縱終身保險、年金保險、教育保險等個人保險商品的利息率。
2008年,曾有14家人壽保險公司和10家損害保險公司及農協操縱結算團體保險和退休保險價格,因此被處以265億韓元罰款。
2007年6月,當局調查發現,有保險公司的損害商品保險費率極低,因此處以500億韓元罰款。同年11月,因未按時給予損害保險金,又被處以21億韓元罰款。
在保險領域,今年上半年因不如實告知相關保險內容而上訪的個案達1469件,遠遠高於銀行和非銀行的101件及證券公司的39件。今年上半年保險領域不如實告知上訪量較去年(全年2059件)呈暴漲趨勢。
保險公司為將上訪變為無效,濫用其訴訟權利。今年上半年損害保險公司相關訴訟達378件,其中保險公司針對個人提起訴訟案達90%。
只能使用下屬分公司信用卡結算等不正當的現象也此起彼伏。
而獨立董事或監事、監事委員等幾乎從不揭發不法行為及不正當行為。
東部火災水險、 Meritz火災、三星火災、 koreanre、韓華損害保險、現代水險、LIG損害保險等大部分保險公司監事及監事委員大多出身於金監院。
三星人壽監事委員劉根玉(音)稱,金融當局出身的人最明白其中的是非,而他們扮演的角色就是保護特定事項不讓當局發現。
保險公司將相當一部分高額利潤分給下屬公司或負責人。
從上一個會計年度(2010年4月~2011年3月)分配傾向來看,大韓人壽達42.06%。該保險公司分配額1995億韓元的一半以上分給了韓華建設(股份比例24.88%)、韓華(21.67%)、韓華借貸公司(3.71%)。
其他保險公司的分配傾向分別為,LIG損害保險36.02%、現代水險35.30%、 Meritz火災32.47%、三星火災26.28%。
而且保險公司工資也比較高。
上一個會計年度在職董事(除獨立董事外)年薪分別為:Meritz火災31.4600億韓元,LIG損害保險16.3300億韓元、三星人壽14.5700億韓元、現代水險10.9900億韓元、 koreanre10.3200億韓元等,都超過了10億韓元。
職員平均年薪分別為:koreanre9000萬韓元、三星人壽8200萬韓元、現代水險7400萬韓元、LIG損害保險6900萬韓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