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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就公積金租房及限購政策等答問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0-2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北京報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7日舉行聯組會議,專題詢問國務院關於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情況。

會上,從政策設計到建設進度,從資金保障到分配管理,從集資建房到公積金使用,社會關於保障房的疑問被一一擺到桌面,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直面熱點,一一回應。

一問:保障房的頂層設計究竟是什麼?

【牟新生委員】2008年以來,國務院和有關部門下發了29個文件,但沒有一個文件系統地闡明解決我國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整體思路是什麼,零敲碎打的東西多,缺乏一個頂層設計。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這個感覺是對的。因為保障性住房確實是一個新生事物,所以經常是碰到一個問題解決一個問題。住房保障工作的頂層設計,第一位的是確立基本保障制度,即明確一定時期內我國住房保障的範圍、方式、機制、目標和原則是什麼。這項工作現在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涉及發改、財政、國土、銀行、銀監、監察、林業、農業、民政等部門。總體來說,這幾年是邊實踐、邊總結、邊設計,下一步會做好這項工作。

二問:財政壓力是不是「過大」?

【嚴以新委員】我們在各地調研時,瞭解到地方負擔很大,現在銀行貸款也比較困難,中央財政在這方面是不是能多負擔一點?

【財政部部長助理王保安】按現有的事權劃分和財政體制,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地方事權,就是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中央給予適當補助。近幾年,中央財政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從2007年的72億元增長到今年的1522億元。從地區結構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西部地區占45.4%,中部地區占41.6%;從品種結構講,公租房政府投資中中央財政負擔40%,廉租房政府投資中中央財政負擔50%,基本保證了工程的正常進展。隨著國家財力增長和資金安排結構的完善,今後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林強委員】如何採取有力措施,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和建設資金的良性循環?

【王保安】保障性安居工程並不是政府全包的,實行差別化的支持政策。像廉租房和政府投資的公租房,這是政府全包的。還有部分公租房和五大類的棚戶區改造是政府補貼的,像限價房和經濟適用房則是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的。從資金政策和安排上,我們認為是有保證的。

【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郭慶平】保障房建設涉及可持續性的融資機制設計問題,需要認真地探索。比如對於公租房,在政策設計方面把貸款期限拉長,這樣每年還款份額就少了,資金的運籌及安全將能得到保障。

三問:「尋租」空間能不能消除?

【吳曉靈委員】政府將採取什麼措施消除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市場中的尋租空間呢?

【姜偉新】以經濟適用房為例,一是戶型設計現在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內,二是要審查收入,三是政策上有限定,盡可能減少謀利的範圍、空間和數量。現在有些地方由於資金周轉的問題,把一部分租的房子也賣了,這是不符合國務院有關規定的,我們會在工作當中糾正這種做法。

【許智宏委員】怎麼樣確保真正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正公平,防止新的分配不公?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目前我們認為,造成分配不公,更大的缺失是在立法層面。下一步主要有四個方面工作要做:一是關於住房保障制度的公開問題,包括保障條件、保障計劃、分配程序、分配結果都要公開。二要嚴格審核程序,完善退出機制。三是健全糾錯機制。四是處罰違規違紀公職人員,特別嚴重的還要移交司法。

【郭雷委員】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成後,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中的困難?

【齊驥】按國務院要求,去年下半年啟動了全國40個城市的個人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年底前,40個重點城市的信息系統聯網,一個是解決對市場變化的分析問題,另一個是為執行差別化的貨幣政策提供基礎信息支撐。系統運行後,首先能達到的是以人找房。最終目標是建成一個便於全方位社會管理包括住房信息在內的完整系統。

四問:3600萬套保障房目標是否可調整?

【嚴以新委員】到現在為止,還有許多前幾年蓋的房子沒有竣工,而且今年各地的開工率也有突擊完成之嫌。「十一五」期間,保障房的開工率是多少,竣工率是多少,入住是多少?

【姜偉新】「十一五」我們一共開工了保障性住房1630萬套,到去年末基本建成1100萬套,到今年上半年這1100萬套能夠入住85%至90%。

開工是不是有突擊完成的問題,今年應該說有,但比往年要少得多。因為我們有三條開工標準,不是動一下土就算開工的,必須三分之一達到結構完成,三分之一出地面,三分之一做到基礎澆鑄混凝土。

【嚴以新委員】「十二五」確定的3600萬套保障房任務,經過科學論證後是否可以有所調整?

【姜偉新】明年我們準備對「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數量、質量,特別是數量進行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來確定3600萬套原定的規劃數是不是要進行調整,需要的話應該進行調整,實事求是。

五問:「集資建房」合不合規?

【胡振鵬委員】有些單位有點地有點錢,政策允不允許利用自用土地,為無住房的人解決一些住房,自行建設、自行分配?

【齊驥】2007年,《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規定,遠離城市的獨立工礦區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建造住宅。這種企業建的住宅是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銷售給本企業職工,多餘的由政府統一向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價收購後用作廉租住房。現在,這個規定仍在執行。

今後,更多的是鼓勵企業建立公共租賃住房。允許企業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不同於以往的集資建房,更不同於1998年房改以前單位集資建的房子:第一,目的是為解決職工無房住的問題,不是解決某個級別的人住房沒達標問題;第二,納入城市保障房年度計劃,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第三,供應對像必須符合准入條件,建設也要執行統一標準,以免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六問:公積金建保障房是否「私款公用」?

【辜勝阻委員】我們對買不起房又得不到廉租房的夾心層租房問題進行了調研。他們面臨極大的生活壓力,但公積金租房看得見拿不到。公積金建廉租房,而廉租房跟他們沒有關係,他們認為這是「私款公用」。

【烏日圖委員】住房公積金所有權是職工個人,不是政府。現在很多人質疑,為什麼政府拿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去做一些應由政府承擔責任的事情?

【齊驥】正在實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允許繳存人提取自己的公積金支付房租,但房租占收入一定比例以上才允許。有的地方為管理方便,不允許提取用於住房租金。我們正積極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按照目前的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本身的增值部分主要用於提取風險金、公積金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廉租住房建設三方面。去年開始,經國務院批准,一些城市試點公積金結餘部分用於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的短期貸款。這樣一個方式,比公積金簡單存在銀行裡得到的收益更多一些。最積極的是,通過這種貸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應,繳存人申請保障性住房,這部分錢一定程度上又用到他自己身上。實際上在新加坡,公積金的用途比我們廣泛得多,已經超出了住房需求本身。

七問:遏制高房價該不該「限購」?

【吳曉靈委員】抑制商品房市場的過度投機是為了平抑房價,但長期採取限購政策與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相悖,應該更多地運用稅收手段調節。

【姜偉新】限購政策是行政辦法,是房價高速上漲,其他手段都用了以後,還差那麼點火候才能把房價抑制住,最後不得已出了這樣一個措施。作為一把劍懸著,還由監察部和住建部聯合實行問責。這招起了一些作用,不能說是主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採取了綜合政策情況下,商品房價現在總體上趨於穩定,一些城市開始有下降苗頭,一些二、三線城市還在漲著,但是漲幅開始減小。

更多地採取稅收辦法,對需求和供給包括房價進行調節,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意見,也是對的。但是,現在確實有一個信息不是特別清楚的問題,我們正在努力建設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王保安】目前,上海和重慶已經開始進行房產稅試點。下一階段,我們要抓緊總結兩個城市的經驗,加快推進房產稅的實施,以使它進一步發揮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作用。

      責任編輯:陳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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