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網報道,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27日對一起團伙股票詐騙案公開宣判,該團伙一度規模達百人,騙取全國各地300餘股民2000餘萬元人民幣。
該院審理查明,2009年5月,該案被告人張永勝以文化傳播公司的名義,在重慶市渝北區租用辦公場地,招募10餘名人員,通過修改來電顯示號碼、冒充專業股票投資分析師的方式向股民推薦股票,並收取會員費。其後,張永勝找到該案另一被告人高福偉,二人招募70餘人「入股」共同實施詐騙。其後張永勝又在重慶渝中區租賃辦公室,招募了十餘人進行詐騙。
據查,張永勝、高福偉對前述兩家公司的集團成員予以統一組織、管理,張永勝負責在網上購買股民電話號碼、安排人員辦理銀行卡收取詐騙贓款、分配詐騙贓款;高福偉則負責招募、管理詐騙團伙成員等。
至2010年4月,形成以張永勝、高福偉為組織者、領導者,參與者達100餘人的詐騙犯罪集團,以收取會員費、保密費、分成費等名義,有組織地騙取全國各地300餘名股民共計2130.73萬餘元。
重慶市五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永勝、高福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為首組織、領導了100餘人的犯罪集團,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分別一審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其餘6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1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