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10月30日報道,涉及一宗「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串謀淋潑腐蝕性液體」案件而被通緝的29歲男子,10月28日由內地公安送交回香港警方。10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於2009年10月27日,一名外籍律師在灣仔港灣道被淋潑腐蝕性液體。該29歲名男子涉嫌與案有關,其後逃離香港前往內地。
該男子今年10月初被深圳公安局截獲,10月28日在皇崗邊境管制站送交回香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