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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系統犯罪為何前「腐」後繼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10-3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檢察日報報道,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鴻鈞教授針對國土官員腐敗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涉及到土地招投標制度本身,就是要有制約,整個過程要透明,相關信息必須公開,必須要講程序,程序要公平公正。高鴻鈞強調,最為重要的是要實行問責制,不但要問責違法者本人,更要問責主管領導。

國土系統官員犯罪為何前「腐」後繼

劉允洲在法庭上受審

10月26日上午11時30分,國土資源部原巡視員、中國國土資源報社原總編輯劉允洲因涉嫌受賄,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受審時作最後陳述:「我有罪,我沒有把握好人生的方向,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審判,也請法庭考慮我的從輕處罰情節從輕處理。」據介紹,這是國家土地管理最高部門又一官員接受審判。

據媒體報道,今年2月,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長溫明炬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6月,該部原副部長李元被開除黨籍和公職;9月,該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原處長沙志剛被判處無期徒刑。

劉允洲只是「邊緣」人物

在10月26日的庭審中,法院審理查明:劉允洲於1997年至1999年在擔任原中國土地報社社長兼國家土地局宣傳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新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國海承攬上海地產項目並獲得國家土地局對該項目示範小區的命名等提供幫助,收受請托人住房一套;於2007年在擔任國土資源部巡視員期間,仍然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時任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王松林,為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圓明新園項目違反國家規定進行建設用地審批提供幫助,接受東陽市橫店共創共有共富共享委員會主席徐文榮給予的寶馬X3轎車一輛,兩張銀行卡,卡內存有100萬元等;於2003年至2004年在任中國國土資源報社總編輯期間,為北京時代東華公司投資拍攝影視劇提供幫助,收受對方好處10萬元。庭審的最後階段,公訴人對劉允洲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檢舉行為、贓款贓物能夠全部追繳等從輕情節也向法庭作了說明,法庭沒有對其當庭宣判。

應該說,劉允洲只是國土資源部「邊緣」位置上的人物,就能夠這麼方便地收受數額巨大的賄賂,這不能不令人深思。

同樣令人深思的是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原處長沙志剛受賄案。據瞭解,沙志剛於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間,利用擔任該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兼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基礎圖件組組長的職務便利,將有關項目投標資格的考試內容洩露給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並為該公司承攬各地國土部門的相關項目提供幫助。同樣,沙志剛於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間,還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請托,為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遙感數據及調查地圖採購項目提供幫助等。

為此,沙志剛多次接受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干股收益為名所送賄賂款800多萬元。鑒於沙志剛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情節,可對其減輕處罰,法院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沙志剛案發前剛剛被提拔為副司長,正等待上任。

國土局長成官場高危崗位之首

據有關報道,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王玲10月25日表示,目前全國違法用地行為和涉及耕地面積都在呈上升趨勢。據介紹,今年1月至9月,全國共有1.6萬件違法用地行為被立案查處,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1964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其中71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統計數據表明,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國土資源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978件,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715件,瀆職犯罪263件。這些案件中,大要案1371件,涉及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186人。2010年9月至今年9月底,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國土資源領域職務犯罪案件961件1334人,涉案金額3.2億元。

遼寧省撫順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江潤黎、該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利用為開發商拿地、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等機會大搞權錢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補償金逾億元。其中,羅亞平一人涉貪就上億元,被稱為「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

2010年9月,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陳愛民被景德鎮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在此之前,該廳原副廳長許建斌、李江華同樣因收受巨額賄賂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和無期徒刑。4名在職副廳長3人落馬,並且該省國土系統在之前一年多的時間內先後有13名領導幹部被檢察機關查處。

同是2010年9月,貴州省貴陽市原市長助理樊中黔因在擔任該市國土等部門負責人期間,大肆受賄上千萬元,被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緩。安徽省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在掌握土地使用權的7年裡也受賄索賄千餘萬元。

正因為全國各地涉及土地犯罪的官員層出不窮,前「腐」後繼,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2010年4月的調查結果顯示,國土局長、交通廳長、公安局長、縣委書記、組織部長等成為官場十大高危崗位,而國土局長位列十大高危崗位之首。

預防國土系統官員腐敗路在何方

從2005年12月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被判處無期徒刑到今天,全國涉及土地犯罪的大大小小官員已為數不少。那麼,預防涉及土地犯罪的出路到底在哪裡?相關部門應當有何作為?

早在2007年3月,作為全國土地管理的最高行政部門,國土資源部就下發了《關於200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具體要求。2008年9月,為進一步及時制止和有效查處國土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國土資源部又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司法機關發文,直接約束、震懾全國各級國土部門官員。

在去年3月底結束的全國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聲色俱厲地指出,對於腐敗,要改變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聲、猛拍一掌,堅決遏制腐敗的滋生蔓延。徐紹史還指出,這是一場攻堅戰,也是持久戰,要用兩到三年的時間遏制住腐敗易發、高發的勢頭,併力爭局面盡早有所改觀。

針對國土資源系統易生腐敗的現象,國家監察部執法監察室主任傅奎認為,從根本上,都是權力過於集中而得不到有效制約造成的。他提出了三點意見:首先,要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把能夠交給市場的堅決交給市場,最大限度地壓縮行政權力行使的空間;其次要積極推進監督措施,堅決防止少數人掌握權力,更多地採用集體會審制等陽光措施;最後要及時查處重大涉及土地犯罪案件,曝光這些案件。

10月28日,記者就如何有效預防、懲治涉及土地腐敗問題採訪專家學者。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鴻鈞教授針對國土官員腐敗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涉及到土地招投標制度本身,就是要有制約,整個過程要透明,相關信息必須公開,必須要講程序,程序要公平公正。高鴻鈞強調,最為重要的是要實行問責制,不但要問責違法者本人,更要問責主管領導。

浙江大學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陳國權教授認為,首先要建立土地合理配置制度,以避免個人利益對國家利益造成侵害;其次是在土地資源配置的決策層面要科學化、制度化,要通過決策制度化加強對相關官員的制約,形成切實可行的制約制度。

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汪振江則認為,我們國家目前關於反腐敗的法律法規並不缺乏,針對近年來高發的涉及土地的官員犯罪行為,必須嚴懲。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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