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韓國現行法律規定,可以領取保險金的實效為2年。然而有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可以領取的保險金。特別是有些保險合同只有參保人自己知情,而參保人自己若是疏忽或是因突發事故離世,則保險金就會石沉大海。
對於死亡保險來說,保險金應由死者家屬或是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領取。但如果除參保人之外沒有人知道保險合同相關情況的話,保險金無疑將被「打入冷宮」。
據統計,還沒有超過2年實效但沒有被領取的死亡保險金共有729億韓元。已經超過了實效,但在最近10年沒有被支付的死亡保險金共有4326億韓元。
韓國金融監督院10月31日表示,韓國每年有約25萬人死亡。死者留下的保險中大約有350億韓元找不到主人。
當然利用「繼承性金融交易查詢」服務也可以查出是否有要領取的死亡保險金。但目前這項查詢服務的平均利用率僅為16%。金融監督院的有關人士表示:「也有一些人顧慮,剛剛舉行完葬禮就盯上故人的保險金是不合適的。」
考慮到上述情況,金融監督院要求保險公司對照死者和參保人情況,主動向死者家屬支付死亡保險金。
由此,保險公司將從今年開始每年年末將通過生命保險協會和損害保險協會向行政安全部提交近一年內參保人的信息。行政安全部將在參保人當中挑出死亡者,並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接到通知後負責聯系死者家屬並向其支付保險金。
金融監督院預測,收到死亡保險支付通知的時機將會是第二年的3月。除了死亡保險金之外,因死亡而中途解約的儲蓄性保險和保障性保險等的本金也可以找回。
金融監督院表示,該政策實施後,最近兩年內發生的無人領取的保險金中將有1千億韓元找到主人。
金融監督院保險監督局局長許昌言(音)表示:「實施該項措施後,保險公司可能會蒙受一定的損失,但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這個機會消除此前不支付死亡保險金的不良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