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明天,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11·18」瀘西爆炸槍擊案的另外一個黑社會團伙案——鄭春雲等43名被告被指控犯有14宗罪名。被告人鄭春雲一人就涉嫌12項罪名,他直接或間接參與敲詐勒索4824.425萬元(通過收取「保護費」敲詐3.425萬元)。其中12個被告人犯有前科,涉嫌非法採礦造成煤礦直接經濟損失9000餘萬元。
作惡十餘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鄭春雲自2000年以來單獨或夥同他人,通過在瀘西、羅平、師宗等地進行賭博活動,擴大了其經濟實力。後又以斗凹子煤礦、虎城賓館等多個經濟實體為依托,長期在瀘西及周邊礦藏集中區域,通過賭博、收取地下保護費、放高利貸,強霸、倒賣礦山等方法聚斂了巨額資金,進一步充實了其經濟基礎。同時,被告人鄭春雲為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利用其個人的犯罪影響力和積累的資產,通過發工資,給股份、房子、出場費及配發車輛等方法,先後糾集、拉攏吸毒人員、「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其為首,以被告人尚紅波等8人為骨幹成員,以被告人王建華等10人為參加者,組織嚴密、內部分工明確、結構穩定、層次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帶上百人大鬧小松地
去年10月,鄭春雲在收購瀘西縣舊城鎮耀進煤礦過程中,與越界到耀進煤礦采煤的王建福發生矛盾。去年11月18日9時許,鄭春雲等上百人乘坐數十輛車,攜帶長刀、木棒、鋼管到達小松地煤礦,當鄭春雲等人走到北翼風井(二號井)井口時,王建福一方的王飛雲引爆預埋好的炸藥,致使兩人當場傷亡,鄭春雲等人返回車旁,馬俊偉等數十人從車上抽出長刀、鋼管、木棒,衝向北翼風井(二號井)井口,又被王飛雲用槍射擊,致馬俊偉等7人死亡。
據瞭解,這次庭審,公訴機關將挖出鄭春雲所有的犯罪行為。將直擊庭審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