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37歲的張奮強和30歲的劉少波組織黑社會團伙,在廣東惠州靠開賭場、放高利貸等手段斂財,四處打架鬥毆傷人,稱霸一方。廣東省高級法院22日透露,惠州市中級法院21日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兩「黑老大」張奮強、劉少波有期徒刑20年和18年。
惠州檢方指控稱,惠城區人張奮強、博羅縣人劉少波為謀求非法利益和壯大自己勢力,二人分別於2008年初和2009年6月,糾集了一幫 「馬仔」, 形成了兩伙人數眾多且比較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這兩個組織的內部,還有著嚴明的組織紀律,一般成員統一吃住、統一訓練,外出要請假,不能吸食毒品,不該問的事情不能問,承諾成員在外面有事一律由組織出面擺平,違反規定、做錯事要受到懲罰直至開除等。
以張奮強和劉少波為首的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張奮強團伙為獲取某酒店KTV部經營權,便指使劉少波團伙到該酒店尋釁滋事;張奮強團伙為報復他人,指使劉少波團伙故意傷害他人;兩個團伙共開設了多家賭場,劉少波團伙開設賭場時,張奮強為劉少波團伙提供資金及其他便利,兩個團伙共同謀求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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