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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文體旅遊局出示涉事運動員寫的收據,證明其並非不理不睬。 【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06年,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學生李冒林和宋政,代表深圳參加廣東省第十二屆運動會自行車比賽項目,二人分別取得兩枚金牌和一枚金牌的好成績。而今,兩名曾經的省運會冠軍向媒體投訴,反映他們的金牌獎金被私分,拿到手的僅一半,而他們因在校期間留下的傷病,目前無人過問。此外,他們還自爆體校為他們戶口年齡造假,更改年齡以大欺小,違背體育競賽的公平原則。
昨日,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和上級單位龍崗區文體旅遊局方面向南方都市報記者作出回應。回應稱傷病問題成因複雜,但一直在協調處理,不存在撒手不管的情況。而金牌獎金發放,的確存在範圍過大的問題,合情但不合規。兩家單位確認二人戶籍年齡存在造假,但造假原因和責任有待進一步調查。
獎金到手只剩一半
公開信息顯示,在2006年舉行的廣東省第十二屆運動會自行車比賽項目中,深圳隊獨攬14個項目中的11枚金牌,成為該屆自行車比賽的最大贏家。其中,宋政參加男子甲組三公里個人計時賽、二十公里個人計時賽、一公里個人計時賽、八十公里個人計時賽的比賽,分別獲得第一、第二、第三、第八的成績。李冒林則獲得兩枚金牌一個第五名。二人因為表現優異,還被深圳市體育代表團授予「貢獻獎」。
奪冠歸來,除了金牌,還有深圳市委市政府給與的高額獎金,而二人隨後卻發現,到手的獎金嚴重縮水。2007年,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給參與比賽並獲得名次的運動員統一辦理銀行賬戶,並將獎金存入賬戶中。李冒林和宋政拿到存折後才發現,存折上的獎金已有部分被取出。有材料顯示,運動員的獎金賬戶中有19.6萬被取出,列在近20人以及一些單位的名字後面。宋政稱,這些名字有些是省隊的教練,有些是相關部門的領導。
存折最終的數額顯示,宋政名下的賬戶上,存入獎金總額25600元,最終剩下19200元。而在李冒林出示的運動員獎金明細表上,存入獎金總額為33500元,但最終的金額顯示也是19000多元。照此比例計算,宋政到手的實際獎金為發放金額的75%,而李冒林只拿到了56%.
傷病後續處理難解
李冒林稱,他2006年1月因為長期的高強度訓練,導致其左下肢血栓性脈管炎、左小拇指潰瘍等多項明顯病症,直接影響其日常生活和正常訓練。隨後,他先後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血管外科進行五次手術。因為傷病問題,2010年10月,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與其簽訂為其補助一年的合同,對醫療費用以及吃住補貼都有明確的約定。而約定中寫明,一年之後協議終止。如並未治好,李可向法院起訴。
宋政沒有因傷病造成問題,但其在2005年10月,備戰訓練時,因為社會車輛進入賽道並違章行駛導致了車禍發生。宋政接受了左膝內側副韌帶修復術等4次手術。被鑒定為八級傷殘,但他稱至今未收到任何事故賠償。宋政稱,當時學校未能給他們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而在訓練時發生意外,他要求校方進行賠償。
學校虛報年齡參賽
李冒林共有兩張身份證,遼寧老家辦理的一代身份證顯示其為1989年9月8日出生,而深圳的二代身份證上,李冒林的出生日期則變成了1992年1月8日。同樣,原本是1988年出生的宋政,現在深圳戶口上面的出生日期則是1992年2月22日。
二人均稱,體校為其辦理深圳戶籍時,在年齡信息上進行更改造假。拿到的深圳戶籍年齡均是1992年,是為了方便在省運會時參加年齡組別小的賽組。「說白了,就是以大欺小」,宋政說,生理年齡上的差異加上訓練時間的長短,使得他們這種更改年齡的運動員更有優勢,比賽成績當然更加理想。
2004年10月1日宋政從河南安陽體校來深,是自己的個人行為,經過相關考核合格後才得以進入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進行全日制的訓練。「我們都是自己個人來報名的,怎麼可能存在輸送單位的問題」,對有關部門的說法,宋政向南都記者表示質疑。
「不說全部吧,最起碼非常普遍」,宋政說,更改年齡參賽,以達到「以大打小」的目的,為了取得更好的成績,這幾乎已成為當時深圳參賽團隊的潛規則。年齡被體校造假,他自己沒參與,但默認了。
宋政稱,當時的戶籍信息審核程序並不嚴格,龍崗區業餘體校幫助所有的運動員統一辦理深圳戶口。在對公安機關出具相關材料時,按照需要,提交假的戶口簿,或者稱身份證丟失,然後將年齡進行更改,已達到登記年齡變小的目的。
焦點
骨齡測試為何未查出?
另據瞭解,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會詳細核對身份信息。而為了避免出現更改年齡的情況,還會專門測試骨齡。那當時宋政和李冒林如何通過骨齡測試?
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吳副校長解釋稱,骨齡測試存在一定的偏差,平均在1.5歲左右。同時骨齡存在南方孩子偏大,北方孩子偏小的規律。因此在骨齡測試上,來自遼寧的李冒林和來自河南的宋政才得以順利通過。分別是1989年和1988年出生的兩人,就這樣順利參加1992年齡組別的比賽並取得成績。
回應
龍崗區文體旅遊局:
年齡造假原因責任待查
昨日,龍崗區文體旅遊局向南都記者就此事作出回應。該局孫姓副局長稱,該局會同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與兩名學生以及代理律師多次協調,支付一定的費用。「簡單來說,我們不可能不管,只是這是個複雜問題,需要一定的時間和過程溝通」,孫副局長出具的一些單據顯示,今年4月至今,李冒林都簽字認領了一些費用,用於治療以及生活。
對於獎金私分的問題,孫副局長表示,對於運動員所反映的情況,他們已經要求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認真核查發放記錄。而該校吳姓副校長表示,根據初步的調查情況來看,獎金存在發放範圍過大的問題。儘管對於獎金的分配有明文的規定,但規定畢竟沒有細緻到各個人員的比例上,因此這次發放屬於合情理但不符合規定,屬於業界的慣例做法。
對於兩名運動員戶籍信息中的年齡造假問題,龍崗區文體旅遊局和龍崗區青少年業餘體育運動學校均作出肯定回應。但兩家單位均表示,戶籍信息中的年齡造假涉及很多環節,其中既可能是輸送單位為了便於輸送人才作假,也有可能是運動員和家人本身作假,還有可能是接收單位作假參賽。對於具體的造假原因和責任問題,則有待於進一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