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釋放出積極的信號——對於剛剛在廣東佛山閉幕的2011年中國土地學會學術年會傳遞出的信息,此間專家普遍給出了這樣的評價。
在這個主題為「城鄉統籌發展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會議上,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土地學會理事長王世元在講話中強調,要不斷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他還表示:「總結各地的實踐經驗,抓緊完善現行法律和政策,為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創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環境。凡有條件的地方,鼓勵集體土地股份制改革。」
記者從會議上瞭解到,近年來,在現有經濟制度框架下,中國採取土地利用規劃調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控、土地整治重大項目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征地制度改革試點、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等多項措施,積極推進城鄉土地利用結構優化和土地收益分配格局的調整,有效地推動了城鄉統籌發展。
但現行土地制度仍然有不少方面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當前關於糧食安全、城鎮化、征地方面的爭議依然不少,很多試點地區的土地制度改革經驗可以拿出來推廣。
「土地作為農民和農村最重要的資產,深化改革才能一方面解決突出的問題,一方面提升使用的效率。」鄭風田說。
國土資源部規劃院高級經濟師蔣仁開也認為,農村集體土地制度現在到了改革的時點。一方面,一些農村的耕地利用效率不高,大量青壯年湧入沿海地區打工,土地拋荒現象嚴重,在非農用土地這塊,一些老的村鎮企業搞不下去,土地荒廢;另一方面,中國大量的建設需要土地。因此,需要盤活農村的土地資源,對農村的集體土地制度進行改革。
王世元在講話中多次強調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意義。他說,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是中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中亟待破解的重大課題,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轉變土地利用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落實以人為本、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根本要求。
中國一些地方已經在這方面積累了不少有益的改革經驗,例如廣東省探索城鄉土地利益分配機制,通過農村土地使用權股份化、建立「留用地」補償制度等方式,探索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實現的有效形式;成都、重慶探索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建設,注重統籌城鄉規劃,推動城鎮村一體化建設,引入市場機制,探索土地流轉新途徑;江蘇省探索城鄉土地集約高效配置,通過實施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理,促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等。
對此,王世元表示,各地的實踐探索,體現了工業化發展到相當程度後,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必然趨勢。
「當前中國農村土地改革應該從三方面著力」,鄭風田認為,一是改變目前泛糧食安全政策,盡快劃分出基本農田制度,放開其他農村土地的管制;二是授予農民宅基地與承包地抵押權;三是對征地制度進行改革,壓縮目前的征地範圍,除了純公益性用途外,其他的非公益用地應該由用地單位與農民協商解決。
對於鼓勵集體土地股份制改革,鄭風田認為很有意義。他說,這項改革與農村建設用地密切相關,一些地方使用農村建設用地搞工業,給農民的補償不夠,如果實行股份制,農民以土地入股,可以比較有效地解決農民的就業和收益問題,對農民利益是一個很好的保障,可以有效地緩解征地帶來的矛盾,未來可能成為農村征地改革的一個方向。
南京農業大學教授曲福田也認為,鼓勵進行集體土地股份制改革可以讓集體土地的產權更加明晰,此外也解決了分紅的問題,使土地得以流轉。股份制是現有土地制度框架下較好的機制,尤其是當前集體經濟較為強大,解決了土地集體所有和使用權私有之間的矛盾,使得土地的收益分配更加平等,也是對現有征地制度的矯正。
在此次會議上,王世元還表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還面臨著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一是統籌城鄉規劃,促進城鄉用地結構和佈局優化;二是要嚴格保護耕地、節約用地,進一步夯實農業發展的物質基礎;三是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規範流轉;四是要深化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切實維護農民的土地合法權益。
鄭風田說,由於農村土地徵用制度與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缺失,使得失地農民的生活以及生產面臨諸多困難,只有建立相應的農村土地徵用制度以及失地農民社會基本保障制度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