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在京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幣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港幣,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簽署的原貨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
貨幣互換又稱貨幣掉期,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並相互支付相應利息的市場交易行為。雙方的事先約定就是貨幣互換協議。總的來看,央行運用貨幣互換手段是為了應對短期流動性問題,更有效地應對金融危機,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貨幣互換協議的續期和擴大規模,為香港的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了更大空間。
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已與韓國、中國香港、馬來西亞、白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貨幣當局簽署了12個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此次貨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將有利於維護兩地和區域金融穩定,便利兩地貿易和投資,支持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