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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寧與萬慶良握手「交棒」。廣州日報 【文匯網訊】據大洋網報道,主政廣州1年8個月,萬慶良從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提任為廣州市委書記。到廣州就任的時間雖然不長,但萬慶良給廣州市民留下了精力充沛、年輕有為的深刻印象。與他共事的一些領導評價他的工作狀態:他充滿工作激情,每天工作日程排得滿滿當當,可以連續「作戰」一整天,但思路依然清晰,工作有條不紊。萬慶良上任以來,各項措施狠抓落實,尤其是大家對他的鐵腕拆違依然記憶猶新。
鐵腕拆違樹威望
2010年廣州的拆違事件,讓剛擔任廣州市長才兩個月的萬慶良成為輿論的焦點。一句「違法建設是城市的毒瘤,是城管的恥辱」擲地有聲。隨即,廣州市開始了兩個月的查處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打響了查控違法建設攻堅戰。萬慶良表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理直氣壯!誰軟,誰就不是依法行政,誰就不是人民的好公僕!」
面對以二沙島違法建設為典型的部分違建當事人拖延時間、陽奉陰違,在查控違法建設千人大會上,萬慶良表示「三震」:「令人震撼、令人震驚、令人震動。」他撂下狠話,「二沙島都搞違章建築,那廣州還用管嗎?」隨後,二沙島大部分違法建設開始自拆,而對號稱價值上億的「最牛違建別墅」的強拆,有效遏制了違法建設蔓延的勢頭。
今年3月一次城市管理工作會議上,萬慶良再次表態:「對於違章建築,我們的態度是:重拳出擊,堅決打擊,絕不手軟!這不是浪費的問題,是法律的尊嚴問題。」他要求,城管部門盡快制定出台查控違法建設管理辦法。6月,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強化查控違法建設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要求從源頭上遏制違法建設的滋生和蔓延,努力減少農用地和未利用地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問題,實施正義之舉,順應民心所向。11月16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修訂草案)》。
提「新廣州人」平鴻溝
如今,網絡以及廣州街頭多了一個新名詞:新廣州人,其創始人就是萬慶良。「新廣州人」的稱謂一經提出,「打工仔」、「打工妹」、「農民工」和「外來人員」等名詞便成為了過去式。
「我們要直面現實,是繼續當他們是外地人,還是當他們是『新廣州人』?」在今年7月19日的廣州市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第6小組討論會上,萬慶良以委員的身份提出「新廣州人」的概念,建議改變對廣州外來人員的稱呼,並逐步提高對他們的市民待遇和服務管理水平,並賦予「新廣州人」這個新稱呼五大內涵:新身份、新服務、新地位、新認同和新家園。「一個『外』字,在外來務工人員和廣州這座城市之間,劃出了一道深深的鴻溝。」
萬慶良建議,在探討「新廣州人」的身份認證上走出一條新路徑,研究考慮制定「新廣州人」服務證,將暫住證、羊城通的功能集為一體,並包含持卡人計生、勞動、社保等信息,「憑卡不僅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也可以自豪地說我是廣州人」。他還建議,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將「新廣州人」納入到廣州市的公共服務體系,讓「新廣州人」享有越來越多的市民待遇和公共服務。
精力充沛孜孜不倦
去年就任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時,萬慶良才46歲,精力充沛的他令身邊的工作人員心生佩服。8月底「新廣州新商機」系列活動中,萬慶良帶隊赴西部招商,5天跑了成都、重慶、西安3市,除推介,還要考察兄弟城市在城市管理、城鄉統籌等方面的先進經驗。
2010年廣州舉辦第16屆亞運會和首屆亞殘運會,讓廣州名揚海外。提到籌備亞運會的壓力,萬慶良曾表示:「事情雜,頭緒多,絲絲入微,環環相扣,讓人坐不住,停不下。在廣寧書記的帶領下,廣州的幹部現在都是『5+2』,『白加黑』、『夜總會』(夜晚總有會)、『開舞會』(中午也開會)。大家聞雞起舞,披星戴月,早上班、晚加班、週末不休班。」
去年4月12日,剛到廣州不久的萬慶良就明確表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當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廣州成功進入全國文明城市候選名列,並且通過了公示,13年的創文之路,終於有望拿牌。
萬慶良簡歷
萬慶良,男,1964年2月生,廣東五華人,漢族,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學歷中央黨校研究生(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管理學博士(華南理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
1984年7月後,廣東省嘉應師專中文系團總支書記;
1985年12月後,梅縣地委講師團教員;
1986年11月後,梅縣地委宣傳部宣傳科幹事、副科長(其間:1989年3月至1991年1月掛職任平遠縣石正鎮黨委副書記);
1991年2月後,梅州市文明辦主任;
1992年8月後,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1993年6月後,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4年8月後,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講師團團長(其間,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5年10月至1997年12月掛職任蕉嶺縣委副書記);
1996年9月後,梅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蕉嶺縣委副書記;
1997年12月後,梅州市蕉嶺縣委副書記(主持工作);
1998年3月後,梅州市蕉嶺縣委書記;
1998年8月後,梅州市委常委、蕉嶺縣委書記;
2000年2月後,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省青聯主席、團中央常委;
2003年3月後,揭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03年6月後,揭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年9月後,揭陽市委書記;
2005年3月後,揭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2年9月至2009年12月在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
2008年1月後,廣東省副省長;
2010年4月後,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市長;
2010年7月後,任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年12月16日,任廣州市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