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澳門新華澳報12月28日報道,澳門特區行政會完成討論《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制度》行政法規草案,以配合即將全面開放電信市場。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表示,法規生效後,電信局計劃發出三個專線服務牌照,其中兩個預料明年上半年完成發牌程序。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為了配合電信市場的開放和發展,特區政府制訂了《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制度》行政法規草案。法案生效後將規管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的設置及經營,包括以電纜、光纖、無線電或其它電磁系統組成的連接澳門特別行政區本地固定點或本地與外地固定點並支持公用電信服務的電信網絡。
法律將規定設置及經營固定公共電信網絡者須領取牌照,發給牌照的職權屬行政長官所有,透過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特定規章進行所需的招標程序。獲發牌照的實體有權提供頻寬服務、租賃線路服務、數據中心服務及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基礎電信網絡在內的公共電信網絡互連。
草案訂定了獲發牌照實體須承擔的義務,特別須確保所提供的通訊不受侵犯,數據保密,有關實體須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現行法例、適用的國際規範及其它有關的規定。法案同時訂定營運商共享基礎設施的條件,並規定其向使用者提供的服務,及收費必需獲核准。
行政法規生效後,特區政府計劃發出三個專線服務牌照,除現有營運商的澳門電訊外,其餘兩個牌照將公開招標。電訊管理局長陶永強稱,現時已經陸續有企業與局方接觸,表示有興趣參與競投,局方將會加緊發牌的準備工作,預料明年上半年可完成發牌程序。
他相信新營運者的加入將可在競爭中降低收費,並透過新增的基建推動其它服務,例如互聯網絡營運的競爭將使服務更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