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澳門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消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12月30日簽署行政命令,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特區現任助理檢察長宋敏莉出任特區終審法院法官,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澳門特區資深法官宋敏莉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並取得碩士學位,後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學習葡文。此後又在澳門大學修讀法律,並參加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自1996年9月起,宋敏莉先後擔任澳門及澳門特區檢察院檢察官;2000年3月至今,擔任助理檢察長,並在檢察院駐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辦事處工作。她長期以檢察院第一助理檢察長身份,代表檢察院參與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的訴訟工作。
澳門特區基本法規定,特區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職,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