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日報1月13日刊載題為《公眾人物請好好學「說話」》文章,指出提高話語水平,決不是要八面玲瓏,而是要補習政治常識、培養文化自覺,樹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和責任意識。原文如下: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說這話的那位佛山市人大代表大概不會想到,寥寥數語幾天來掀起軒然大波,絕大多數聞者都認為此言不妥。
從後續報道看,這位代表的本意,似乎是對一些地方「花錢買穩定」、一些事情「一鬧就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現象不滿,因而提出應由教育引導入手,從源頭上化解極個別不合理的訴求。可惜的是,雖然反覆進行解釋,這位代表也沒把這層意思說清楚,反而「難掩心中的憤怒」,認為媒體斷章取義,曲解了自己的原意。
這不能不讓人想到公眾人物參政議政的話語水平問題。
從有關此事的輿論評價看,大多數人認為該代表「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表達了一個錯誤的理念」。平心而論,這樣的批評堪稱中肯。
首先是定位有偏。作為人大代表,在兩會這樣的政治場合,開誠佈公宣示自己的觀點,是法律和選民賦予的責任,不僅應該,而且必須。但這個責任,主要是以公正為旨歸,代民眾立言,為庶民謀福祉。用那樣的語氣說話,將百姓視作被「教養」的對象,首先就是自己的位置沒有擺正。
其次是判斷有失。不合理的訴求是否存在?「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滿足」的情況有沒有?不能說沒有。從人們的切身感受出發,這樣的現象即使存在,也是個別的;與合理要求因各種原因暫未滿足的情況相比,孰多孰少,眾人心中自有公斷。在這種情況下,發言時有必要釐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否則不僅容易引發公眾的逆反心理,還可能誤導行政部門片面走「強硬路線」。
再次是方法有誤。次要矛盾可不可以觸及呢?當然可以。兩會討論的問題,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是說發言只能針對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像「人民內部矛盾只能用人民幣解決」這種目無法治、以為「擺平就是水平」的做法,人大代表完全有必要予以監督和批評。但請注意,如果真要批評「花錢買穩定」息事寧人,就應該舉出具體的例子來,以免以偏概全。
近年來,隨著群眾權利意識的日漸覺醒,民主空氣的日益濃厚,中國的民主政治生活呈現出生動活潑的局面。無論是在報紙、電視、網絡這樣的公共平台上,還是在全國、地方的會議活動中,「敢言」者越來越多,這是可喜的進步。但越是在這樣的氣氛中,領導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公眾人物越要適應新的形勢,好好學習「說話」,提高自己的話語水平。
提高話語水平,決不是要巧言令色、八面玲瓏,操練滴水不漏的政客本領,而是補習政治常識、培養文化自覺,樹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和責任意識。只有上好了這一課,公眾人物才會更少些「雷人雷語」,更多些真知灼見;群眾才會對自己的代言者放心,對社會的管理者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