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2月15日消息,有建議認為政府應制定社區治療令,規定居於社區的精神病患者必須接受特定治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說,相關的立法建議對患者和社會多方面,如保障病人的個人資料、醫護人員的權力範圍等,均有深遠影響,必須詳細研究。
周一嶽今天(2月15日)回覆立法會議員黃成智的提問時說,政府關注所有涉及暴力的事件,包括涉及精神病康復者的個案。他說,治療精神病的國際趨勢逐漸着重社區及日間護理服務,讓精神病患者能於病情穩定時,早日出院返回社區接受治療。政府近年循此方向加強精神科社康服務,讓更多適合出院的病人在社區接受治療,讓他們能盡早重新融入社會。
為嚴重精神病患者而設的個案管理經理計劃自2010年4月起開始試行,目前已在八個地區實施。截至2011年底,醫管局共聘請了138名有社區精神健康服務經驗的醫護和專職醫療人員擔任個案經理,為約9,000名病人提供深入及個人化的社區支援。下年度計劃擴展至額外四個地區,屆時所有醫管局的聯網均會提供這項服務,預計將聘請額外約40名個案經理。
社會福利署設立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由非政府機構營辦,以地區為本的一站式新服務模式,提供社區支援服務和臨床評估及治療轉介,綜合社區中心在2010年10月已在全港各區24個服務點運作,現時有六個服務點已在永久會址運作。另外九個服務點已物色到永久會址,當中七個正進行準備工作,餘下兩個地點的選址將會於今年稍後進行地區諮詢。
周一嶽說,部分地區人士可能就設立綜合服務中心的選址持反對意見,然而,社署並沒有因此而擱置興建或改建綜合服務中心的計劃,並會繼續以積極務實的態度與地區人士加強溝通,盡快在其他各區落實永久會址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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