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凝哲9日電】素有「小憲法」之稱的刑事訴訟法,在昨日正式迎來第二次大修。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兆國昨日表示,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共110條,明確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草案第一條。刑訴法修改堅持統籌處理好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的關係,著力解決在懲治犯罪和維護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堅持「既要與時俱進,又不超越現階段的實際」,法律修改並未盲目照搬外國的司法制度和訴訟制度。
王兆國昨日在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作《刑訴法修正案(草案)》說明時指出,中國現行刑訴法於1979年制定,於1996年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進行修正。此次修改則主要是基於進一步加強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民,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及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等方面的需要。
本次刑訴法修正案共有110條,主要涉及八大方面。一,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修正案第一條,這也是本次修改中外界十分關注的內容。中國憲法已明確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原則,而刑訴法在程序設置和具體規定中更貫徹這一原則。此次明確寫入刑訴法,既有利於更加充分體現中國司法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也有利於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貫徹這一憲法原則。
二,在證據制度方面,刑訴法修正案進一步完善非法證據排除制度,並強化證人出庭和保護制度。
三,在強制措施方面,本次修改重點完善了逮捕、監視居住的條件、程序和採取強制措施後通知家屬等規定。
四,在辯護制度方面,刑訴法修正案明確了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規定,並擴大法律援助的適用範圍。
五,在偵查措施方面,修正案進一步完善了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必要的偵查措施,同時,強化對偵查措施的規範和監督,防止權力濫用。
六,在審判程序方面,草案進一步完善審判程序中的重要環節。
七,在執行程序方面,本次修改重點明確了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強化檢察院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督。
八,刑訴法本次修改還增加規定特別程序。根據刑訴法的實際情況和經驗,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特定案件和一些特殊情況,規定特別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