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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花園街排檔2010年底被縱火後猛烈焚毀,共有80個檔口燒毀。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綜合香港媒體消息,32歲廚房工人2年前因工作壓力買醉,凌晨時份回家途中,以隨身火機先後到旺角花園街、彌敦道及深水埗等地,燃點街邊木箱及垃圾,4度引起火警,消防員半小時內疲於奔命救火,其中花園街近80間商戶焚毀,事件造成2千多萬元財物損失。廚工在高院承認4項縱火罪,今早在高等法院被裁定4項縱火罪名成立,判監6年4個月,同期執行。
被告遭友人依據通緝圖片舉報
被告江志聲2010年12月11日在荃灣海港燒鵝海鮮酒家廚房被捕,有消息指,被告是遭友人依據通緝圖片舉報而被捕。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時,形容被告只是酒後惡作劇。惟法官韋毅志表示,不明被告為何連環4次縱火,行為看似異常,希望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始判刑。
案情指,案發日凌晨4時47分,太子聯合廣場的一名保安,發現隔鄰彌敦道東海大廈的後巷起火,隨即報警。消防到場將火撲熄,發現起火物為一張鐵椅和2個木箱,屬一間皮鞋店的財物,火場並沒有留下任何易燃物品;至凌晨5時,有市民發現花園街222號附近的一個售賣拖鞋的小販攤檔冒出火舌,即時報警,1分鐘後6輛消防車趕至,其時附近的小販檔及樓宇已被波及,約7分鐘後火勢升至3級,須即時疏散現場居民,火警至上午9時半才受到控制。
由於現場為2排共50間相連的小販檔,分別售賣拖鞋、內衣、頭髮產品及時裝等,而小販檔後也有其他商店,其中拖鞋小販攤檔的所有貨物被燒成灰燼,整個檔口燒剩支架,小販檔對面的商店也被波及,損毀嚴重。事件中分別有29個地舖及49個小販檔遭殃。
另外,凌晨5時10分及20分,被告分別竄到西洋菜街及深水埗福華街縱火,焚燒屬於2間公司的2部冷氣機,以及街邊木頭車。涉案4宗火警,造成2千多萬元財物損失,至少5人吸入過多濃煙不適而送院,包括一名消防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