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北京時間今天,中國籃協公佈了《對CBA職業聯賽北京賽區北京首鋼俱樂部及廣東宏遠俱樂部教練員李春江球員周鵬處罰的通知》,對北京賽區競賽承辦單位和北京首鋼俱樂部通報批評,核減北京首鋼俱樂部聯賽經費11萬元人民幣,對廣東宏遠俱樂部教練員李春江、球員周鵬嚴重警告,通報批評。全文如下:
2012年3月21日,在2011-2012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總決賽第一場北京金隅主場對陣廣東東莞銀行的比賽中,距離第三節比賽結束還有4分59秒時,主隊3號外援試投三分,客隊11號隊員對其惡意犯規,裁判員判罰客隊11號球員違反體育道德犯規,主隊6號球員上前指責客隊11號球員,被判罰技術犯規,在此過程中有個別觀眾向場內投擲了少量雜物,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進行了清理,由於發生在死球期間,未造成比賽中斷。在整場比賽中,部分觀眾多次出現謾罵客隊隊員的不文明語言;另在比賽結束後客隊隊員退場時,個別觀眾向客隊球員潑灑飲料。
這是北京賽區第二次出現較大面積觀眾罵人的不文明行為,第三次發生觀眾向場內投擲雜物的情況。為嚴肅聯賽紀律,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之規定,給予北京賽區競賽承辦單位和北京首鋼俱樂部通報批評,核減北京首鋼俱樂部聯賽經費11萬元人民幣的處罰。責令北京賽區進行整改,並在下一個主場比賽前上報整改措施。
比賽中,客隊11號球員周鵬對主隊3號球員的惡意犯規動作,是籃球場上嚴禁的傷人動作;對此種行為,客隊教練員李春江指揮不冷靜,管理、教育不利,負有重要責任。上述行為給聯賽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為嚴肅聯賽紀律,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三十九條和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給予廣東宏遠俱樂部教練員李春江、球員周鵬嚴重警告,通報批評的處罰。
對於處罰通知,北京隊總經理袁超也對多家媒體做出了回應,他表示:「罰款我們沒說的,因為聯賽手冊就是這麼寫的。但因為總決賽北京主場搬到五棵松,安保就不歸我們管了。第一場比賽前,我們北京隊自己的人要進場館都被安保攔住了,你說我們有什麼辦法?」
他還補充稱:「我們回去肯定要內部整頓,並盡力去和安保單位協調。但如果球迷還是繼續罵,安保單位如果沒法解決,那我們還得繼續挨罰,問題解決不了。因為沒有罰到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