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裁決,外傭居港權案香港特區政府勝訴。據中新社報道,香港特區上訴庭3位法官28日一致裁定外傭居留權案訴訟,《入境條例》沒有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出,雖然基本法沒有就「通常居港」作出定義,但在1997年前,港府及立法機關,有權就「通常居港」作定義及闡釋,而基本法承諾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因此認為應繼續有這方面的權力。上訴庭表示,過往某些類別人士,包括使館職員及越南船民,也不屬於「通常居港」。上訴庭指出,入境處對外傭亦有同樣權力。
上訴庭認為,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會隨時間改變,以香港這類的發展城市,港府是有需要、更有效地在入境管制上採取措施,回應轉變。上訴庭指出,社會認為外傭來港,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滿足香港對家庭傭工的需求。
外傭團體則對裁決表示非常失望,其代表認為裁決是歧視外傭,將會商討下一步行動。
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限制外傭申請居留權的《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港府隨即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裁決,案件2月審結,上訴庭28日頒下書面判決,裁定港府上訴得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