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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監控錄像顯示:一名穿淡青色西服的男子抱著一名女子進入客房(為保護當事人隱私,該圖已作技術處理) 【文匯網訊】據四川新聞網報道,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涉嫌強姦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案今日下午作出判決。蓬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賠償陳佳35069元。當事人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但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1日15點,蓬安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涉嫌強姦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案作出判決。
一審判決結果如下: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賠償陳佳35069元。陳佳的代理律師雷福根告訴記者,當事人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但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根據媒體此前的公開報道,該案發生在2011年10月19日下午。當天中午,蓬安縣安監局副局長張森、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蓬安縣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起吃飯喝酒。14點58分,張森和劉習全在當地的明峪大酒店開房。隨後,他們將醉酒的陳佳抱進房間,張森在11分鐘後離開,劉習全在3小時23分鐘後離開。當晚10時許,陳佳醒來,發現自己被姦污,回家後和丈夫呂玉龍提取證據到蓬安縣刑偵大隊報警。警察在第二天將張森和劉習全一起抓獲。
10月24日,呂玉龍和陳佳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希望有關部門嚴懲嫌犯。該事件被曝光後,引發網友大量關注,蓬安縣被捲入輿論的漩渦。在這期間,劉習全的家人曾多次拎著禮物找到呂玉龍夫婦,希望他們能大事化小,放劉習全一馬,但被拒絕。
10月31日,南充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幹部隊伍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教育。隔日,蓬安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對該案進行深刻反思,並稱要進一步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和教育管理。
報道回顧:
11月21日,蓬安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蓬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12月15日,蓬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劉習全辯解稱只是通姦,而不是強姦。但檢方提交的證據表明,事發前幾個月雙方並沒有任何來往和聯繫,二人不存在曖昧關係。劉習全還提出,他是醉酒之後的無意識行為。但證據表明,當天下午5點左右,有朋友打電話給劉習全,劉說他在賓館和一女人睡覺,他準備再來「一夥」。證明他的意識是清楚的,有行為能力。
【相關言論】
蓬安「強姦案」能否辯解為通姦?
知風:在本「辯護人」看來,作為縣殘聯理事長,也是官場人物,當強姦的不恥行徑連社會上的地痞流氓都不屑一顧的現實下,一個有身份地位的殘聯理事長,還不至於掉價到這個地步。殘聯理事長管理的是維護殘疾人利益的事務,但不等於他本身也是殘疾人,假如出於洩慾,K歌、沐浴、洗腳大致也可平衡一下體內荷爾蒙的,如果要來點新鮮刺激的,「嫖宿」幼女聽上去也比強姦「文雅」一些。因此,在當事人的主觀思維上,基本可以排除強姦的犯罪動機。
強姦案暴露女下屬的權利弱勢
面對此起彼伏的女下屬被權力凌辱事件,提醒人們必須重構官場的基本倫理。其一,權力必須節制,領導與下屬的關係應是正常的工作關係,領導不能以種種無理要求強令下屬(包括女下屬)做有違意志的事情,尊重下屬,就是尊重自己。其二,權力必須遵紀守法。與職業倫理不符的事斷不能做,更不要說強姦女下屬這樣挑戰刑法的事情了。這起事件再次暴露出了女下屬的權利弱勢,以及在官場上的尷尬狀態。而這表象的背後,正是權力不安分守己。還須把權力關在籠子裡,還原權力的本質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