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韓國斗山集團集團下屬的斗山Mottrol(原東明Mottrol)因單方面將分包款壓低1%~6%,被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平委」)勒令改過,並處以1.2億韓元的罰款。
3日,公平委宣佈,於2010年合併於斗山集團的東明Mottrol(生產挖掘機用油壓泵)從2007年起,事前單方面計劃將分包款壓低2%~6%,31家合作企業因此利益受損。
2008年初,斗山Mottrol向合作企業要求降價10%,這一數字高於公司內部既定目標;之後又將22家合作企業的降價幅度調整為1%~6%,從中賺取了3.3億韓元的非法利益。每年斗山Mottrol都會設定壓價目標,單方面向合作企業要求降價。
不僅如此,斗山對壓價前已經交貨的產品也按照壓價後價格計算,並將產生的差價從分包款中扣除,16家合作企業因此損失6000萬韓元。
為此,公平委向斗山下達了改過令,並處以1.2億韓元的罰款。
公平委有關人士表示,「很多企業每年都會事前設定壓價目標,單方面向合作企業要求降價,還將壓價後價格適用於已交貨的產品。這次處罰是為了制裁該類行為,希望這種現象能得到改善」。 |